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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醫科 · 緩和醫學

正文:HikariMusic《TWMLE》https://hikarimusic.github.io/TWMLE/

安寧緩和醫療總論與照護模式(Overview of Palliative Care and Service Delivery)

★★ 穩定考點 考過 11/20 梯次:106-1、107-2、109-1、110-1、110-2、111-2、112-2、113-1、114-2、115-1、115-2

TWMLE · 家庭醫學科 > 家庭醫學科 > 八、安寧緩和醫療與臨終照護

8.1 安寧緩和醫療定義

  • WHO 定義:針對面臨威脅生命疾病之病人及家屬,透過預防和緩解痛苦,提供早期辨識、正確評估與處理疼痛及其他身、心、社會、靈性問題的照護方式
  • 目標:提升生活品質,非延長或縮短生命

8.5 哀傷輔導

  • 正常哀傷反應:震驚、否認、憤怒、憂傷、接受(非線性歷程)
  • Kübler-Ross 五階段:Denial → Anger → Bargaining → Depression → Acceptance
  • 複雜性哀傷(Complicated grief / Prolonged grief disorder):哀傷反應持續 ≥ 12 個月,功能嚴重受損 → 需轉介心理專業
  • 危險因子:突發死亡、自殺死亡、與逝者關係矛盾/依附、缺乏社會支持、過去精神病史

★ 國考重點(本站講義)

  • 安寧緩和醫療的核心目的 〔111-2〕
  •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與自主權
  • 疼痛控制原則與藥物選擇
  • 末期呼吸困難之處置
  • 瀕死與臨終照護
  • 臨終譫妄之管理
  • 居家安寧與在宅善終
  • 心臟病末期植入裝置處理
  • 悲傷調適階段 〔106-1〕
  • 安寧療護收案條件、轉介現況與家屬悲傷撫慰期程 〔115-2〕

⚠ 易混與陷阱

臨床情境 / 症狀 首選或適當處置 / 藥物(原因) 錯誤或不當處置 / 藥物(原因)
骨頭轉移 / 本體痛 口服或經皮非類固醇類抗發炎藥(NSAID)或嗎啡類藥物,以病患方便與意願為主。〔113-1〕 首選針劑止痛(注射雖快,但非首選途徑,口服/經皮更方便且符合病人意願)。〔113-1〕
神經痛 使用 gabapentin、pregabalin、duloxetine 或三環抗憂鬱藥(amitriptyline)等輔助藥物。〔106-1〕 使用非類固醇類抗發炎藥(NSAID)(對神經痛控制效果不佳)。〔106-1〕
中重度慢性疼痛 嗎啡(morphine)、羥考酮(oxycodone)或芬太尼(fentanyl)。〔106-1〕 哌替啶(meperidine,Demerol)(代謝物具有蓄積性神經毒性,會引發震顫與抽搐)。〔106-1〕
末期呼吸困難 尋找可逆原因;使用低劑量嗎啡降低呼吸中樞敏感度;給氧以減輕呼吸肌耗氧。〔110-1、112-2〕 無論原因一律給嗎啡;或首選給予鎮定(鎮定為其他手段皆無效時之最終倫理手段)。〔110-1、112-2〕
臨終譫妄與躁動 播放音樂或宗教唱誦等非藥物介入;必要時舌下給予 lorazepam 1 至 2 mg 緩和鎮靜。〔114-2〕 頻繁翻身(增加臨終者不適);或使用高劑量非典型抗精神病藥物(olanzapine)與 GABA 致效劑。〔114-2〕
瀕死無法進食 與家屬討論給予人工營養水分的利弊,以舒適與尊嚴為最優先。〔109-1〕 立即插鼻胃管、進行胃造口(PEG)或給予全靜脈營養(TPN)(均屬增加痛苦之無效醫療)。〔109-1〕
心臟病末期植入物 停用 ICD 的電擊去顫功能(可放置磁鐵使 ICD 暫時失效);維持心律調節器運作。〔115-1〕 認為心律調節器會延長生命終點(調節器不會延長瀕死過程,停用反而可能造成心絞痛或呼吸困難)。〔115-1〕
安寧療護收案標準 收案門檻為預估存活期 ≦ 6 個月;臨床轉介現況偏晚,照會時中位存活期僅約 3 星期。〔115-2〕 誤以為收案門檻為存活期 ≦ 12 個月。〔115-2〕

精選考題(3/11)

第 1 題 〔106-1 醫學三 第 73 題〕

關於緩和醫療(palliative care),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 (A) 依據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應由二位醫師診斷確為末期病人,且應有意願人簽署之意願書
  • (B) 非類固醇類抗發炎藥(NSAID)控制神經痛之效果良好
  • (C) 對非類固醇類抗發炎藥無效之疼痛,可給予meperidine(Demerol)
  • (D) 根據Kubler Ross的理論,對親人死亡之悲傷調適階段,為否認、憤怒、討價還價、憂鬱
詳解(答案 A)

A. 依據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應由二位醫師診斷確為末期病人,且應有意願人簽署之意願書 - ✓ 正確 [P2 頂級] - 詳解:符合台灣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規定。末期病人診斷由醫師為之,簽署不施行心肺復甦術(DNR)意願書需經見證人簽署確認,程序完備且受法律保護。 - Gemini perspective: 此陳述正確。依據《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第 7 條,不施行心肺復甦術(DNR)應由二位相關專科醫師診斷確為末期病人,並應具備意願人簽署之意願書。

B. 非類固醇類抗發炎藥(NSAID)控制神經痛之效果良好 - ✗ 錯誤 [P1 夯] - 詳解:NSAIDs 對神經痛(neuropathic pain)效果不佳。神經痛應使用 gabapentin、pregabalin、duloxetine 或三環抗憂鬱藥(amitriptyline),NSAIDs 僅對發炎性疼痛有效。 - Gemini perspective: 錯誤。NSAID 主要用於發炎性或骨轉移疼痛,對神經痛(neuropathic pain)的治療效果有限,臨床上應優先選用抗癲癇藥物或抗憂鬱劑等輔助藥物。

C. 對非類固醇類抗發炎藥無效之疼痛,可給予meperidine(Demerol) - ✗ 錯誤 [P1 夯] - 詳解:緩和醫療不建議使用 meperidine(哌替啶)。其代謝產物 normeperidine 長期蓄積導致神經毒性(tremor, seizure),WHO 止痛梯階建議改用 morphine、oxycodone 或 fentanyl。 - Gemini perspective: 錯誤。在安寧緩和醫療中不建議使用 meperidine(Demerol)處理慢性疼痛,因其代謝產物(normeperidine)具神經毒性,易蓄積導致抽搐或震顫等嚴重副作用。

D. 根據Kubler Ross的理論,對親人死亡之悲傷調適階段,為否認、憤怒、討價還價、憂鬱 - ✗ 錯誤 [P1 夯] - 詳解:Kübler-Ross 五階段悲傷模型為:否認、憤怒、討價還價、憂鬱、接納。選項只列前四階,缺少『接納(Acceptance)』為不完整陳述。 - Gemini perspective: 此陳述不完全正確。根據 Kubler-Ross 的理論(DABDA 模型),悲傷調適共分為五個階段,除了文中所述的四項外,最後尚有最重要的「接受」(Acceptance)階段。

第 2 題 〔114-2 醫學三 第 73 題〕

臨終譫妄(terminal delirium)被定義為臨終前數小時出現的不可逆躁動,下列處置方式何者最適當?

  • (A) 在病床旁播放輕柔的音樂或是播放宗教性的唱誦
  • (B) 增加病人翻身的頻率,以避免出現壓傷(瘡)
  • (C) 使用苯二氮平類藥物(benzodiazepines),如每小時可舌下給與 lorazepam(Ativan)1~2 mg
  • (D) 使用高劑量的非典型抗精神病藥物,如 olanzapine 以及 GABA agonist 來處理躁動和幻覺症狀
詳解(答案 A、C)

A. 在病床旁播放輕柔的音樂或是播放宗教性的唱誦 - ✓ 正確 [P1 夯] - 詳解:本選項為送分採計的答案之一(考選部公告「A、C 均給分」)。臨終譫妄(terminal delirium,臨終前數小時出現的不可逆躁動)的處置首重病人舒適與尊嚴,非藥物介入(non-pharmacological intervention)如於床旁播放輕柔音樂或宗教性唱誦,能營造平靜熟悉的環境、降低環境刺激,是緩和照護(palliative care)公認的優先處置之一,故作答 A 計分。

B. 增加病人翻身的頻率,以避免出現壓傷(瘡) - ✗ 錯誤 [P2 頂級] - 詳解:此選項並非送分採計的答案。預防壓傷(pressure injury)雖屬整體緩和照護的一環,但在臨終前數小時、病人已出現不可逆躁動時,頻繁翻身反而可能增加病人不適與躁動,且對譫妄本身並非直接處置,故非本題「最適當」之答案。

C. 使用苯二氮平類藥物(benzodiazepines),如每小時可舌下給與 lorazepam(Ativan)1~2 mg - ✓ 正確 [P1 夯] - 詳解:本選項為送分採計的答案之一(考選部公告「A、C 均給分」)。在臨終/頑固型譫妄(terminal/refractory delirium)且躁動已無法以其他方式緩解時,苯二氮平類(benzodiazepines)如 lorazepam(Ativan)舌下給藥常被用於緩和性鎮靜(palliative sedation)以解除痛苦,舌下 1~2 mg、必要時短間隔重複是臨床可接受的滴定方式。一般 hypoactive/hyperactive 譫妄首選為非典型抗精神病藥(如 haloperidol),且 benzodiazepines 在非臨終情境可能加重譫妄;但於臨終前數小時、目標轉為舒適照護的情境下,本處置屬合理選項,故官方一併採計。

D. 使用高劑量的非典型抗精神病藥物,如 olanzapine 以及 GABA agonist 來處理躁動和幻覺症狀 - ✗ 錯誤 [P4 NPC] - 詳解:此選項並非送分採計的答案。同時使用「高劑量」非典型抗精神病藥(atypical antipsychotic,如 olanzapine)並合併 GABA agonist 來處理躁動與幻覺,副作用與過度鎮靜風險偏高、缺乏實證支持;臨終譫妄處置應以最低有效劑量滴定、優先考量舒適,故此選項不適當。

第 3 題 〔113-1 醫學三 第 73 題〕

下列關於末期病人疼痛控制的敘述,何者錯誤?

  • (A) 疼痛的評估應包括生理、心理、社會及靈性層面
  • (B) 針劑止痛的效果最為迅速,因此為末期病人止痛給藥途徑的首選
  • (C) 若末期病人的疼痛屬於本體痛(nociceptive pain),對嗎啡類藥物反應良好
  • (D) 骨頭轉移的疼痛,以非類固醇類抗發炎藥物(non-steroidal anti-inflammatory drug)為首選
詳解(答案 B)

A. 疼痛的評估應包括生理、心理、社會及靈性層面 - ✓ 正確 [P1 夯] - 詳解:疼痛評估應涵蓋生理、心理、社會、靈性,是全人照護核心。

B. 針劑止痛的效果最為迅速,因此為末期病人止痛給藥途徑的首選 - ✗ 錯誤 [P2 頂級] - 詳解:針劑給藥雖迅速,但非絕對首選;口服、經皮等方便性與病患意願亦重要。

C. 若末期病人的疼痛屬於本體痛(nociceptive pain),對嗎啡類藥物反應良好 - ✓ 正確 [P1 夯] - 詳解:本體痛(如癌症骨轉移)常涉及發炎,嗎啡類藥物為WHO階梯止痛中度至重度疼痛的基石。

D. 骨頭轉移的疼痛,以非類固醇類抗發炎藥物(non-steroidal anti-inflammatory drug)為首選 - ✓ 正確 [P2 頂級] - 詳解:骨轉移疼痛多具發炎性,NSAIDs 是重要輔助或首選,尤其對輕中度疼痛,但嗎啡類藥物常是關鍵。

本考點其他考題(8 題,未收錄)

梯次 題目 主題
106-1 醫學三 Q80 hospice palliative care act
109-1 醫學三 Q73 end-of-life nutrition
110-1 醫學三 Q73 end of life dyspnea management
110-2 醫學三 Q73 home hospice care benefits
111-2 醫學三 Q73 goals of palliative care
112-2 醫學三 Q73 dyspnea palliative management
115-1 醫學三 Q73 pacemaker ICD deactivation end of life
115-2 醫學三 Q73 hospice palliative care principles

也考本考點的題目(1 題,收在其他考點)

梯次 題目 收在
107-2 醫學三 Q72 家醫科 · 社區醫學 › 社區醫療與基層保健(Community Medicine and Primary Care)

安寧法規與倫理決策(Hospice Legislation and Ethical Decision Making)

★★ 穩定考點 考過 10/20 梯次:106-1、107-1、108-1、108-2、109-1、110-1、111-1、113-1、113-2、114-2

TWMLE · 家庭醫學科 > 家庭醫學科 > 八、安寧緩和醫療與臨終照護 > 8.2 台灣法律基礎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

  • 末期病人可簽署 DNR(Do Not Resuscitate)意願書 → 拒絕心肺復甦術或維生醫療
  • 具完全行為能力之人(現行民法成年為 18 歲) 即可預立意願書
  • 須有 兩位醫師(應具相關專科醫師資格)確認為末期病人
  • 意願人可隨時撤回;意願可註記於健保卡
  • 未簽署且無法表達時,得由最近親屬出具同意書,順序:配偶 → 成年子女、孫子女 → 父母 → 兄弟姊妹 → 祖父母 → 曾祖父母或三親等旁系血親 → 一親等直系姻親
  • 撤除維生醫療需經醫學倫理委員會審查(無最近親屬亦得依安寧緩和醫療意願處理)

病人自主權利法

  • 五大類 特定臨床條件 可預立醫療決定(Advance Decision, AD):
    1. 末期病人
    2. 不可逆轉昏迷
    3. 永久植物人
    4. 極重度失智
    5. 其他經公告之疾病(如多重器官衰竭、罕見疾病等)
  • 須經 預立醫療照護諮商(Advance Care Planning, ACP) → 由醫療機構提供,至少有一位醫師、一位護理師或社工參與
  • 須有 醫療委任代理人(Health Care Agent, HCA)(非必要,但建議)
  • AD 須經公證或見證 → 註記於健保卡
  • 與安寧緩和醫療條例的差異:範圍更廣(不只末期)、可拒絕人工營養及流體餵養

★ 國考重點(本站講義)

  • 不施行心肺復甦術(Do Not Resuscitate, DNR)之診斷與簽署 〔106-1、108-1〕
  • 醫療自主權之優先性與口頭意願 〔106-1、111-1、113-1〕
  • 家屬代簽與親屬同意順位 〔106-1、109-1、110-1、111-1〕
  • DNR 的適用範圍與急性可逆疾病 〔108-2〕
  • 安樂死、醫師協助自殺與嗎啡止痛倫理 〔106-1、107-1〕
  • 病情告知責任與專門法源 〔113-2、114-2〕
  • 緩和醫療相關症狀藥物與悲傷階段 〔106-1〕

⚠ 易混與陷阱

項目/決策類型 法源/倫理原則與適法性 臨床關鍵與決策順位限制
積極安樂死(Active Euthanasia) 醫師給予藥物致死 ➔ 台灣不合法 屬刑事犯罪(加工自殺或殺人罪)
醫師協助自殺(Physician-Assisted Suicide) 醫師開立致死劑量藥物由病人服用 ➔ 台灣不合法 屬刑事犯罪(加工自殺罪)
嗎啡止痛(嗎啡劑量調整) 以止痛為主要目的,符合雙重效應原則 ➔ 合法 即使有呼吸抑制風險,醫師亦不得因此拒絕增加止痛劑量
預立醫療決定(AD)與諮商(ACP) 主體法源為《病人自主權利法》 具完全行為能力者透過 ACP 程序與親友、醫療人員討論後簽署
不施行心肺復甦術(DNR) 主體法源為《安寧緩和醫療條例》 須 2 位醫師(其中 1 位須具相關專科醫師資格)診斷為末期病人。見證人 2 人不得為該機構實施安寧醫療之人員
DNR 簽署意願與法定家屬代理順位 病人自主意願最優先;昏迷時由醫療委任代理人最優先決定 家屬代理順位:醫療委任代理人 > 配偶 > 成年子女 > 父母 > 兄弟姊妹
急性可逆疾病(如敗血性休克) 不直接適用 DNR 規範 抗生素與點滴不屬急救,不應因已簽 DNR 而提前拒絕給予,必要時仍可插管
末期病情告知責任 醫師為法定告知之最終責任人 病人要求知情時,應由醫師告知,不得推諉予護理人員或家屬
臨床症狀 首選/建議藥物 避免/不建議使用藥物與原因
神經痛(Neuropathic pain) gabapentin、pregabalin、duloxetine、amitriptyline NSAID:僅對發炎性/骨轉移痛有效,神經痛控制效果差
慢性癌症疼痛 morphine、oxycodone、fentanyl meperidine(Demerol):代謝物 normeperidine 易蓄積具神經毒性(致 tremor、seizure)

精選考題(3/4)

第 4 題 〔111-1 醫學三 第 80 題〕

癌症末期的老婦人自知日子不多,在意識清楚時簽署了DNR意願書交給醫院,將副本交給兒子留存。該老婦 人病況惡化失去意識後,患者兒子執意要求醫師竭盡所能為母親施予心肺復甦及插管急救。最後醫師讓步作 了急救,但老婦人仍宣告不治。下列關於DNR意願書的敘述,何者最為正確?

  • (A) 老婦人的DNR意願書,係在其意識清楚時就已經簽立,醫師及病患家屬都應該加以尊重,不應該為其進行 心肺復甦以及插管急救等急救措施
  • (B) 老婦人病況惡化而喪失意識後,既然無法表達其意願,應該由其最近親屬出具DNR同意書來代替,因此醫 師並非不能幫老婦人進行急救,但應該先取得其兒子的同意書
  • (C) 老婦人病況惡化而喪失意識後,既然無法表達其意願,應該由其最近親屬來代理其醫療決定,既然老婦人的 兒子執意要求醫師進行急救,醫師應該加以尊重,而進行急救
  • (D) 老婦人的DNR意願書,係在其意識清楚時就已經簽立,醫師及病患家屬都應該加以尊重。但老婦人病況惡 化而喪失意識後,其最近親屬卻要求進行急救。當老婦人的意願與其兒子的決定不同時,醫師只要依照其中 一個人的意願即可,不論急救與否,都符合法律上的要求
詳解(答案 A)

A. 老婦人的DNR意願書,係在其意識清楚時就已經簽立,醫師及病患家屬都應該加以尊重,不應該為其進行 心肺復甦以及插管急救等急救措施 - ✓ 正確 [P1 夯] - 詳解:根據安寧緩和醫療條例 (Hospice Palliative Care Act),末期病人於意識清楚時簽署之 Do Not Resuscitate (不施行心肺復甦術) 意願書,具有明確的法律效力且應優先獲得尊重。病人自主權是醫療倫理的核心,預立意願書即是為了確保病人在喪失意識時,其醫療選擇仍能獲得貫徹。醫療團隊與家屬皆無權擅自更改或違反病人已簽署之合法意願,強行進行急救不僅違反法規,也破壞了病人對尊嚴離世的期待。

B. 老婦人病況惡化而喪失意識後,既然無法表達其意願,應該由其最近親屬出具DNR同意書來代替,因此醫 師並非不能幫老婦人進行急救,但應該先取得其兒子的同意書 - ✗ 錯誤 [P1 夯] - 詳解:最近親屬代為簽署之同意書,僅限於病人處於末期狀態且「未曾」表達其意願之情況下才具備效力。本案例中老婦人已在清醒時親自簽立意願書,此舉已明確表達其對生命末期處置之自主決定,不應由家屬在病人喪失意識後取而代之。醫師在已知病人有有效意願書的情況下,若仍以家屬代理權為由進行急救,並不符合現行法規對於病人自主權之優先保障。

C. 老婦人病況惡化而喪失意識後,既然無法表達其意願,應該由其最近親屬來代理其醫療決定,既然老婦人的 兒子執意要求醫師進行急救,醫師應該加以尊重,而進行急救 - ✗ 錯誤 [P1 夯] - 詳解:家屬的醫療代理決策權不得凌駕於病人已知且合法表達的自主意願。雖然在臨床實務中,醫師常因面臨家屬強大壓力而陷入倫理困境,但在法律層面,預立意願書的效力優於家屬事後的代理決定。本案中兒子要求急救的決定與病人預立之指示相衝突,醫師若選擇順從家屬要求而忽略病人之自主意願,實際上損害了病人的法定權益,正確做法應是與家屬溝通並落實病人之遺願。

D. 老婦人的DNR意願書,係在其意識清楚時就已經簽立,醫師及病患家屬都應該加以尊重。但老婦人病況惡 化而喪失意識後,其最近親屬卻要求進行急救。當老婦人的意願與其兒子的決定不同時,醫師只要依照其中 一個人的意願即可,不論急救與否,都符合法律上的要求 - ✗ 錯誤 [P1 夯] - 詳解:法律並未賦予醫師在病人與家屬意願衝突時自由選擇遵從方的權力。法規中規範了明確的優先順位,即病人之自主意願優於親屬之同意權,醫師不能以「依照其中一人意願」為由迴避法律責任。若無視病人合法簽立之意願書而轉向依照家屬要求進行急救,即構成對病人權利的侵犯。醫療決策應嚴格遵守優先次序,確保病人能依照其遺願獲得妥善的緩和醫療照顧。

第 5 題 〔108-2 醫學三 第 80 題〕

一位68歲女性病患罹患肺癌末期,已經簽署DNR意願書。最近幾個月陸續有幾次呼吸道感染病史, 經過抗生素治療後,都恢復得不錯。最近幾天病患開始出現發燒及頻尿的現象,急診診斷為泌尿 道發炎,合併敗血症。於急診治療過程中,病患血壓開始不穩,尿量減少,有敗血性休克現象, 隨後呼吸變得淺快,血氧下降。臨床上有氣管內管插管之必要性,但病患已經簽署DNR意願書, 醫 這時醫師是否應該為其插管,或進行抗生素及大量點滴輸液來進行治療?下列敘述何者最為正確?

  • (A) 病患本次住院,係因為敗血性休克,屬於可治療之疾病,該疾病的病程進展也未必會死亡,因 此不適用DNR的相關規定,醫師應該依據臨床需要,詢問病患以及家屬意見,必要時得進行插 管,或進行抗生素及大量點滴輸液來進行治療
  • (B) 病患已經簽署了DNR,就應該尊重其意願,不論這次住院的疾病是否可治癒,也不論該病程是 否一定會進展到死亡,都一律適用DNR相關規定,而不能為其插管,但可以考慮進行抗生素及 大量點滴輸液來進行治療
  • (C) 病患已經簽署了DNR,就應該尊重其意願,醫師不僅不能為其插管,也不應該進行抗生素及大 量點滴輸液來進行治療
  • (D) DNR簽署後,具有終身的效力,除非病患自己撤銷,否則相關急救的醫療行為,包括抗生素以 及點滴治療等,應該早在其數個月前幾次的呼吸道感染時,就不應該給予
詳解(答案 A)

A. 病患本次住院,係因為敗血性休克,屬於可治療之疾病,該疾病的病程進展也未必會死亡,因 此不適用DNR的相關規定,醫師應該依據臨床需要,詢問病患以及家屬意見,必要時得進行插 管,或進行抗生素及大量點滴輸液來進行治療 - ✓ 正確 [P1 夯] - 詳解:預立醫療決定(DNR, Do Not Resuscitate)通常針對末期或不可逆的疾病進程,拒絕特定「維生醫療」(life-sustaining treatments),如心肺復甦術(CPR, Cardiopulmonary Resuscitation)和氣管內管插管(endotracheal intubation)。本案例中病患因泌尿道感染(urinary tract infection)合併敗血性休克(septic shock),屬於潛在可逆的急性疾病。此時醫師應評估病況,並與病患及其家屬溝通,以了解其對此急性狀況的治療意願,決定是否進行包括插管在內的積極治療。

B. 病患已經簽署了DNR,就應該尊重其意願,不論這次住院的疾病是否可治癒,也不論該病程是 否一定會進展到死亡,都一律適用DNR相關規定,而不能為其插管,但可以考慮進行抗生素及 大量點滴輸液來進行治療 - ✗ 錯誤 [P1 夯] - 詳解:預立醫療決定並非一概適用於所有醫療情境。DNR 的核心精神在於避免末期病人承受無效醫療的痛苦,而非剝奪可治癒的急性疾病治療權。敗血性休克為可逆的急性重症,若病患仍有治療意願且經過評估有機會恢復,則應與家屬商議後提供適當的治療選項,插管與否需視溝通結果而定,而非一律拒絕。

C. 病患已經簽署了DNR,就應該尊重其意願,醫師不僅不能為其插管,也不應該進行抗生素及大 量點滴輸液來進行治療 - ✗ 錯誤 [P1 夯] - 詳解:DNR 不代表放棄所有醫療照護,特別是緩解痛苦、提升舒適度或治療可逆性疾病的措施。抗生素(antibiotics)及點滴輸液(intravenous fluids)屬於基礎醫療處置,對於敗血性休克的病患而言是重要的支持性治療。除非病患明確拒絕此類支持性治療,否則醫師仍應提供,以維護其生命品質並治療急性疾病。

D. DNR簽署後,具有終身的效力,除非病患自己撤銷,否則相關急救的醫療行為,包括抗生素以 及點滴治療等,應該早在其數個月前幾次的呼吸道感染時,就不應該給予 - ✗ 錯誤 [P1 夯] - 詳解:預立醫療決定雖具法律效力且未撤銷前持續有效,但其主要目的是針對「末期」或「不可逆」疾病進程中,拒絕延長生命但無實質效益的急救措施。抗生素及點滴治療在多數情況下不屬於急救(resuscitation)範疇,且病患過去幾次的呼吸道感染(respiratory tract infection)經治療後恢復良好,顯示當時的感染屬於可治癒狀況,並未達到DNR所界定的「末期」或「不可逆」階段。

第 6 題 〔108-1 醫學三 第 79 題〕

依據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之規定,不施行心肺復甦術或維生醫療之意願書的內容,下列敘述何者錯 誤?

  • (A) 意願人之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住所或居所
  • (B) 立意願書之日期
  • (C) 意願人接受安寧緩和醫療或維生醫療抉擇之意願及其內容
  • (D) 意願書之簽署,應有具完全行為能力者二人以上在場見證。見證人最好為實施安寧緩和醫療之 醫療機構人員
詳解(答案 D)

A. 意願人之姓名、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及住所或居所 - ✓ 正確 [P1 夯] - 詳解:意願人姓名、身分證號、地址為法定文件識別必要資訊,符合條例要求。

B. 立意願書之日期 - ✓ 正確 [P1 夯] - 詳解:立意願書之日期為法律文件標準欄位,記錄簽署時間,符合條例要求。

C. 意願人接受安寧緩和醫療或維生醫療抉擇之意願及其內容 - ✓ 正確 [P1 夯] - 詳解:接受安寧緩和醫療或維生醫療之意願及其內容,是意願書的核心目的,條例明確要求。

D. 意願書之簽署,應有具完全行為能力者二人以上在場見證。見證人最好為實施安寧緩和醫療之 醫療機構人員 - ✗ 錯誤 [P1 夯] - 詳解:安寧緩和醫療條例明確規定見證人『不得』為實施醫療人員,選項中『最好為』之說法與法規衝突,故為錯誤敘述。

本考點其他考題(1 題,未收錄)

梯次 題目 主題
107-1 醫學三 Q80 end-of-life cancer counseling

也考本考點的題目(7 題,收在其他考點)

梯次 題目 收在
109-1 醫學三 Q79 家醫科 · 家庭醫業 › 知情同意與醫療決策(Informed Consent and Medical Decision Making)
110-1 醫學三 Q80 家醫科 · 家庭醫業 › 知情同意與醫療決策(Informed Consent and Medical Decision Making)
113-1 醫學三 Q79 家醫科 · 家庭醫業 › 知情同意與醫療決策(Informed Consent and Medical Decision Making)
113-2 醫學三 Q73 家醫科 · 家庭醫業 › 知情同意與醫療決策(Informed Consent and Medical Decision Making)
114-2 醫學三 Q80 家醫科 · 家庭醫業 › 家庭評估與醫病溝通(Family Assessment and Clinical Communication)
106-1 醫學三 Q73 家醫科 · 緩和醫學 › 安寧緩和醫療總論與照護模式(Overview of Palliative Care and Service Delivery)
106-1 醫學三 Q80 家醫科 · 緩和醫學 › 安寧緩和醫療總論與照護模式(Overview of Palliative Care and Service Delivery)

癌症疼痛控制與鴉片類藥物臨床應用(Cancer Pain Control and Opioid Clinical Applications)

★★ 穩定考點 考過 6/20 梯次:106-1、107-1、107-2、108-2、113-1、115-1

TWMLE · 家庭醫學科 > 家庭醫學科 > 八、安寧緩和醫療與臨終照護 > 8.3 疼痛管理

WHO 三階梯止痛法

階梯 疼痛程度 藥物
第一階 輕度(1–3/10) 非鴉片類:Acetaminophen、NSAIDs
第二階 中度(4–6/10) 弱鴉片類:Tramadol、Codeine ± 非鴉片類
第三階 重度(7–10/10) 強鴉片類:Morphine(首選)、Fentanyl、Oxycodone ± 非鴉片類
  • 每階均可加 輔助藥物(adjuvants):
    • 神經性疼痛:Gabapentin / Pregabalin、TCA(Amitriptyline)、SNRI(Duloxetine)
    • 骨轉移疼痛:Bisphosphonates、Denosumab、放射線治療
    • 癌痛引起的腸阻塞:Dexamethasone + Octreotide

Opioid 使用原則

  • 口服優先(by mouth)、定時給藥(by the clock)、依疼痛程度(by the ladder)、個別化
  • 常見副作用:便秘(最常見且不會產生耐受性)、噁心(會耐受)、嗜睡、呼吸抑制(罕見)
  • 腎功能不全 → 避免 morphine(M6G 蓄積)→ 改用 fentanyl 或 hydromorphone

★ 國考重點(本站講義)

  • 安寧緩和醫療條例與不施行心肺復甦術(Do Not Resuscitate, DNR) 〔106-1〕
  • 悲傷調適五階段模型(Kübler-Ross Model) 〔106-1〕
  • 全人疼痛評估 〔113-1〕
  • 給藥途徑首選原則 〔108-2、113-1〕
  • 無法吞嚥時之替代給藥策略 〔115-1〕
  • 定時給藥(Around-the-clock, ATC) 〔108-2〕
  • 神經病變疼痛(Neuropathic pain)之選藥 〔106-1、107-2〕
  • 避免使用 Meperidine(哌替啶) 〔106-1、107-2〕
  • 本體痛(Nociceptive pain)與骨頭轉移疼痛(Bone metastasis pain)之處理 〔113-1〕
  • 鴉片類止痛藥(Narcotic analgesics)副作用之防範
  • 便祕(Constipation) 〔107-1〕
  • 鎮靜(Sedation)與頭暈(Dizziness) 〔107-1〕
  • 呼吸抑制(Respiratory depression) 〔113-1〕
  • 嗎啡緩解呼吸困難(Dyspnea)之劑量 〔113-1〕
  • 皮質類固醇(Corticosteroids)於嘔吐之應用 〔113-1〕
  • 頑固性嘔吐之處理 〔113-1〕

⚠ 易混與陷阱

疼痛類型/臨床情境 正確處置與首選藥物 錯誤或效果不彰之處置 (常考陷阱)
神經病變疼痛(尖銳如刀刺、灼熱感) 抗癲癇藥物(如 gabapentin、pregabalin)、抗憂鬱劑(如 duloxetine、amitriptyline)〔106-1、107-2〕 使用非類固醇類抗發炎藥(NSAIDs)或弱鴉片類藥物(如 codeine)〔106-1、107-2〕
骨頭轉移疼痛(具發炎性) 非類固醇類抗發炎藥(NSAIDs,輕中度)〔113-1〕 直接單用嗎啡或未考慮發炎機轉
慢性癌症疼痛控制 定時給藥(ATC)、優先經口給藥〔108-2、113-1〕 疼痛時才給藥(PRN)、首選針劑給藥〔108-2、113-1〕
癌末患者無法口服且劇痛 改為嗎啡靜脈或皮下持續給藥,並依口服劑量進行等效轉換〔115-1〕 停用嗎啡改用 NSAIDs 貼片;或改開口服短效嗎啡由鼻胃管灌食〔115-1〕
嗎啡緩解呼吸困難 起始劑量應個別化,依症狀滴定調整〔113-1〕 起始劑量固定為需要止痛劑量的雙倍〔113-1〕
哌替啶(Meperidine)之應用 緩和醫療中不建議使用;腎功能不全者應避免使用〔106-1、107-2〕 可用於對 NSAIDs 無效之疼痛;為神經病變疼痛之首選〔106-1、107-2〕
鴉片類止痛藥之預防用藥 預防便祕之藥物(必備且常規開立)〔107-1〕 加強鎮靜作用之藥物、預防頭暈之藥物或抗憂鬱劑(非必要或非常規)〔107-1〕

精選考題(3/5)

第 7 題 〔113-1 醫學三 第 78 題〕

有關末期病人的「緩和治療(palliative care)」,下列敘述何者最不適當?

  • (A) 在止痛方面,morphine仍是首選,但須注意呼吸抑制等副作用
  • (B) morphine可以用來減少病人呼吸困難的症狀,起始劑量為需要止痛劑量的雙倍
  • (C) 皮質類固醇可以改善癌末病人腸道阻塞或顱內壓增高所導致的嘔吐
  • (D) 對於其他藥物無效的嘔吐,可嘗試用多巴胺拮抗劑(dopamine antagonist)
詳解(答案 B)

A. 在止痛方面,morphine仍是首選,但須注意呼吸抑制等副作用 - ✓ 正確 [P1 夯] - 詳解:Morphine 是末期疼痛的首選止痛藥,但需注意呼吸抑制等副作用,此為標準照護的一部分。

B. morphine可以用來減少病人呼吸困難的症狀,起始劑量為需要止痛劑量的雙倍 - ✗ 錯誤 [P2 頂級] - 詳解:嗎啡可用於緩解呼吸困難,但起始劑量並非止痛劑量的兩倍。劑量應個別化,根據症狀反應滴定調整,而非固定加倍。

C. 皮質類固醇可以改善癌末病人腸道阻塞或顱內壓增高所導致的嘔吐 - ✓ 正確 [P2 頂級] - 詳解:皮質類固醇能抑制發炎反應,對緩解因惡性腸阻塞或顱內壓升高引起的噁心嘔吐有效。

D. 對於其他藥物無效的嘔吐,可嘗試用多巴胺拮抗劑(dopamine antagonist) - ✓ 正確 [P3 人上人] - 詳解:多巴胺拮抗劑(如 metoclopramide)是治療頑固性嘔吐的選項之一,特別適用於其他藥物無效時。

第 8 題 〔107-2 醫學三 第 73 題〕

52歲男性,罹患轉移性腎細胞癌,主訴從臀部往下到左小腿之疼痛已數天。他描述疼痛性質是尖銳如刀刺、 有灼熱感,疼痛分數可達7/10。下列何者是處理此病人疼痛最適當之藥物?

  • (A) gabapentin
  • (B) codeine
  • (C) meperidine
  • (D) 非類固醇類抗發炎藥(NSAID)
詳解(答案 A)

A. gabapentin - ✓ 正確 [P1 夯] - 詳解:癌因性神經病變疼痛(neuropathic cancer pain)的首選藥物之一,作用於神經傳導物質,緩解尖銳灼熱感,對此類疼痛效果顯著。

B. codeine - ✗ 錯誤 [P2 頂級] - 詳解:鴉片類止痛藥(opioid analgesic),對神經病變疼痛效果較差,較適用於發炎或組織損傷疼痛。應優先考慮抗癲癇藥物。

C. meperidine - ✗ 錯誤 [P2 頂級] - 詳解:鴉片類止痛藥(opioid analgesic),其代謝物易致毒性,對神經病變疼痛非首選,且腎功能不全病人應避免使用。

D. 非類固醇類抗發炎藥(NSAID) - ✗ 錯誤 [P2 頂級] - 詳解:NSAID 主要用於發炎或體細胞疼痛(nociceptive pain),對神經病變的尖銳、灼熱疼痛效果不彰。

第 9 題 〔107-1 醫學三 第 73 題〕

當開立麻醉止痛藥(narcotic analgesic)給癌末病人時,下列何者是最需要同時開立之藥物?

  • (A) 預防便祕之藥物
  • (B) 加強鎮靜(sedation)作用之藥物
  • (C) 預防頭暈之藥物
  • (D) 抗憂鬱劑
詳解(答案 A)

A. 預防便祕之藥物 - ✓ 正確 [P1 夯] - 詳解:鴉片類止痛藥(narcotic analgesics)透過抑制腸道蠕動,常導致嚴重便祕。為癌末病人開立時,預防性使用瀉藥是標準照護,可避免影響生活品質與進食。

B. 加強鎮靜(sedation)作用之藥物 - ✗ 錯誤 [P3 人上人] - 詳解:嗎啡類藥物可能引起鎮靜,但並非總是必要的加強作用。若過度鎮靜反而影響照護,通常是監測而非預防性加強。

C. 預防頭暈之藥物 - ✗ 錯誤 [P3 人上人] - 詳解:頭暈雖是嗎啡類藥物的潛在副作用,但不如便祕常見或嚴重。預防性使用止暈藥並非常規,需依病人狀況評估。

D. 抗憂鬱劑 - ✗ 錯誤 [P3 人上人] - 詳解:抗憂鬱劑用於治療情緒疾患,與嗎啡類藥物的主要副作用(如便祕)無直接關聯。癌末病人可能合併憂鬱,但非止痛藥必備的共處方。

本考點其他考題(2 題,未收錄)

梯次 題目 主題
108-2 醫學三 Q73 cancer pain management principles
115-1 醫學三 Q3 opioid route conversion in palliative care

也考本考點的題目(2 題,收在其他考點)

梯次 題目 收在
106-1 醫學三 Q73 家醫科 · 緩和醫學 › 安寧緩和醫療總論與照護模式(Overview of Palliative Care and Service Delivery)
113-1 醫學三 Q73 家醫科 · 緩和醫學 › 安寧緩和醫療總論與照護模式(Overview of Palliative Care and Service Delivery)

末期非疼痛症狀處置(Palliative Management of Terminal Non-Pain Symptoms)

★★ 穩定考點 考過 11/20 梯次:108-1、109-1、109-2、110-1、111-1、112-1、112-2、113-1、114-1、114-2、1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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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 臨終症狀處理

症狀 處理
臨終喉鳴(Death rattle) Glycopyrrolate 或 Hyoscine(scopolamine)→ 減少分泌物;抽吸效果有限
末期躁動(Terminal restlessness) 排除可逆因素(尿滯留、便秘、疼痛)→ 低劑量 Haloperidol 或 Midazolam
呼吸困難(Dyspnea) Morphine(降低呼吸驅力與焦慮)、風扇吹臉、O₂(限低血氧時)
噁心嘔吐 依機轉選藥:化學性 → Haloperidol;腸阻塞 → Octreotide;前庭性 → Meclizine

★ 國考重點(本站講義)

  • 人工營養與水分之決策原則 〔109-1〕
  • 避免高侵入性營養介入 〔108-1、109-1〕
  • 經口支持性餵食 〔108-1〕
  • 食慾不振(anorexia)之緩解 〔114-1〕
  • 限制水分滴注避免過載 〔114-1〕
  • 呼吸困難(dyspnea)之評估 〔110-1〕
  • 嗎啡(morphine)控制呼吸困難 〔110-1、111-1、112-2、113-1〕
  • 氧氣治療之角色 〔112-2〕
  • 氣管擴張劑(bronchodilators)之限制 〔111-1、112-2〕
  • 避免常規使用鎮定(sedation) 〔112-2〕
  • 末期譫妄(delirium)藥物首選 〔109-2〕
  • 臨終譫妄(terminal delirium)之舒適照護 〔114-2〕
  • 臨終緩和性鎮靜(palliative sedation) 〔114-2〕
  • 腸阻塞(bowel obstruction)致嘔吐 〔112-1〕
  • 噁心嘔吐之處置 〔113-1〕
  • 植入式心臟裝置之管理 〔115-1〕

⚠ 易混與陷阱

症狀/裝置 首選/適當處置 易混/不適當處置(陷阱) 關鍵機轉與考點鑑別
末期呼吸困難 低劑量嗎啡(調控呼吸中樞,降低對缺氧/高碳酸血症敏感性,即使血氧正常也適用)
氧氣治療(即使血氧正常,也能降低呼吸肌耗氧或改善心理感知)
氣管擴張劑(如 albuterol,僅適用於可逆性氣道阻塞)
一般性鎮定(具呼吸抑制風險,為最終手段)
嗎啡起始劑量為止痛量雙倍(錯誤,須個別化滴定)
嗎啡是難治性呼吸困難一線用藥。氣管擴張劑對腫瘤壓迫無效。嗎啡起始劑量非止痛量雙倍。
一般末期譫妄 抗精神病藥物(如 haloperidol) 安眠藥(如 zolpidem)或鎮靜劑(如 benzodiazepines) 一般譫妄首選 haloperidol;安眠藥與 benzodiazepines 通常會加劇譫妄混亂。
臨終譫妄
(臨終前數小時)
非藥物介入(播音樂/宗教唱誦,營造平靜環境)
舌下 lorazepam(1–2 mg,用於緩和性鎮靜)
頻繁翻身預防壓傷(增加痛苦與躁動)
高劑量 olanzapine 併用 GABA agonist(風險過高且缺乏支持)
臨終不可逆躁動首重舒適與尊嚴,不宜過度翻身或併用高劑量藥物。
食慾不振 控制疼痛、治療便秘/念珠菌症
皮質類固醇或 megestrol 刺激食慾
額外每日靜脈營養輸液 750–1000 mL 額外輸液對口乾與食慾無益,反而加重水腫與電解質失衡負擔。
植入式心臟裝置 繼續維持心律調節器(停用恐致心絞痛或呼吸困難)
停用 ICD 電擊功能(可用磁鐵置於植入部位暫時失效)
心律調節器會延長生命的終點(錯誤,瀕死時最終會失去作用) 心律調節器不延長生命終點;ICD 電擊會引起如同急救電擊之劇痛,臨終應予停用。

精選考題(3/5)

第 10 題 〔114-1 醫學三 第 73 題〕

關於緩解末期癌症病人食慾不振的建議,下列敘述何者最不適當?

  • (A) 控制不佳的疼痛,會降低病人的食慾,疼痛若改善,通常食慾不佳也會緩解
  • (B) 輕度噁心、口腔念珠菌症和便秘均會影響進食,但通常可以有效治療
  • (C) 可以考慮額外增加每日靜脈營養輸液750~1000 mL,以協助緩解病人的口乾及食慾不振
  • (D) 皮質類固醇和megestrol對有些病人有益,但可能會引起副作用
詳解(答案 C)

A. 控制不佳的疼痛,會降低病人的食慾,疼痛若改善,通常食慾不佳也會緩解 - ✓ 正確 [P1 夯] - 詳解:控制不佳的疼痛會顯著影響末期癌症病人的食慾,疼痛若有效緩解,通常能改善病人的進食意願及能力。

B. 輕度噁心、口腔念珠菌症和便秘均會影響進食,但通常可以有效治療 - ✓ 正確 [P2 頂級] - 詳解:末期癌症病人常面臨噁心、口腔念珠菌症(Oral candidiasis)和便秘等症狀,這些都會影響進食。透過適當的藥物或支持性療法,這些症狀通常可以有效控制。

C. 可以考慮額外增加每日靜脈營養輸液750~1000 mL,以協助緩解病人的口乾及食慾不振 - ✗ 錯誤 [P3 人上人] - 詳解:在末期癌症病人中,給予高劑量(750-1000 mL/日)的靜脈營養輸液,對改善食慾或口乾效果有限,且可能增加水腫、電解質失衡等負擔,與安寧緩和以提升生活品質為主的原則相悖。

D. 皮質類固醇和megestrol對有些病人有益,但可能會引起副作用 - ✓ 正確 [P2 頂級] - 詳解:皮質類固醇(如 Dexamethasone)和 megestrol(學名 Megestrol Acetate)為常用於刺激末期癌症病人食慾的藥物,能改善部分病人的進食量,但需注意其潛在的副作用,如高血糖、水腫或感染風險。

第 11 題 〔111-1 醫學三 第 73 題〕

一位65歲男性被診斷為肺癌第四期,預期生命不超過3個月的末期病人,他自述有呼吸困難(dyspnea)的症 狀,胸部X光顯示腫瘤有逐漸增大現象,其氧氣飽和度(oxygen saturation)在不使用氧氣下為94%。下列何 者最可能解除病人呼吸困難之症狀?

  • (A) 鴉片類藥物(opioids)
  • (B) 鎮靜劑,如benzodiazepines
  • (C) 非類固醇類抗發炎藥(NSAIDs)
  • (D) 支氣管擴張劑,如albuterol
詳解(答案 A)

A. 鴉片類藥物(opioids) - ✓ 正確 [P1 夯] - 詳解:鴉片類藥物是末期呼吸困難的核心治療,能有效減輕呼吸急促感,即使血氧正常也適用。

B. 鎮靜劑,如benzodiazepines - ✗ 錯誤 [P2 頂級] - 詳解:鎮靜劑主要緩解與呼吸困難相關的焦慮,而非直接減輕呼吸急促感,通常作為輔助。

C. 非類固醇類抗發炎藥(NSAIDs) - ✗ 錯誤 [P3 人上人] - 詳解:NSAIDs 主要用於止痛消炎,對末期肺癌引起的呼吸困難非首選,機轉不符。

D. 支氣管擴張劑,如albuterol - ✗ 錯誤 [P3 人上人] - 詳解:支氣管擴張劑適用於可逆性氣道阻塞,對腫瘤壓迫或晚期肺癌的呼吸困難效果有限。

第 12 題 〔108-1 醫學三 第 73 題〕

孔太太是一位大腸癌末期病人,進入安寧病房時已經意識不清無法辨識家人,完全臥床無法行動, 只能進食少量半固體食物,身體日漸虛弱與消瘦。你認為這時最適當的治療方式是什麼?

  • (A) 放置鼻胃管灌食
  • (B) 使用周邊靜脈導管給予人工營養及水分
  • (C) 放置中央靜脈導管給予全靜脈營養
  • (D) 繼續經口給予可接受的食物
詳解(答案 D)

A. 放置鼻胃管灌食 - ✗ 錯誤 [P1 夯] - 詳解:對末期病人進行侵入性鼻胃管灌食,可能延長痛苦且效益有限,不符安寧療護以病人舒適為原則。

B. 使用周邊靜脈導管給予人工營養及水分 - ✗ 錯誤 [P1 夯] - 詳解:周邊靜脈輸液給予營養水分,對意識不清且虛弱的末期病人,效益不高且可能增加侵入性,非安寧首選。

C. 放置中央靜脈導管給予全靜脈營養 - ✗ 錯誤 [P1 夯] - 詳解:全靜脈營養 (TPN) 侵入性高,需中央靜脈導管,對預後極差的末期病人極不適當,應避免。

D. 繼續經口給予可接受的食物 - ✓ 正確 [P1 夯] - 詳解:對末期癌末病人,應以提升生活品質與舒適度為目標,繼續經口給予病患可接受的少量食物,是支持性療法。

本考點其他考題(2 題,未收錄)

梯次 題目 主題
109-2 醫學三 Q73 terminal delirium pharmacotherapy
112-1 醫學三 Q73 cancer nausea vomiting palliative

也考本考點的題目(6 題,收在其他考點)

梯次 題目 收在
109-1 醫學三 Q73 家醫科 · 緩和醫學 › 安寧緩和醫療總論與照護模式(Overview of Palliative Care and Service Delivery)
110-1 醫學三 Q73 家醫科 · 緩和醫學 › 安寧緩和醫療總論與照護模式(Overview of Palliative Care and Service Delivery)
112-2 醫學三 Q73 家醫科 · 緩和醫學 › 安寧緩和醫療總論與照護模式(Overview of Palliative Care and Service Delivery)
114-2 醫學三 Q73 家醫科 · 緩和醫學 › 安寧緩和醫療總論與照護模式(Overview of Palliative Care and Service Delivery)
115-1 醫學三 Q73 家醫科 · 緩和醫學 › 安寧緩和醫療總論與照護模式(Overview of Palliative Care and Service Delivery)
113-1 醫學三 Q78 家醫科 · 緩和醫學 › 癌症疼痛控制與鴉片類藥物臨床應用(Cancer Pain Control and Opioid Clinical Applications)

題庫來源:中華民國考選部歷屆考題(公資源) https://wwwq.moex.gov.tw/;LLM-generated explanations © WLK, Claude Haiku 4.5 + OpenEvidence-validated(CC-BY-4.0)。國考重點框取自本站講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