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對象為成人住院病人。本機沒有一般低血磷或高血磷的專門處置指引;本章內容多出自特定族群的指引:再餵食症候群(ASPEN、NICE、ESPEN)、DKA/HHS(ADA、JBDS)、酒精戒斷(ASAM)、腫瘤溶解症候群(BSH)、橫紋肌溶解(SMN)、慢性腎臟病礦物質與骨病變(KDIGO、UKKA),每行標示族群,用於一般病房時宜留意族群差異。單位:各指引血磷單位不同(mg/dL 或 mmol/L),比對門檻前請先確認單位。
低血磷的嚴重度與當晚急迫性判斷
數值切點:各指引依情境而不同
- 血磷常見正常範圍為 2.5–4.5 mg/dL(0.81–1.45 mmol/L);報告可能用 mg/dL 或 mmol/L,判讀前宜先確認單位(ASPEN)1
- 酒精戒斷(ASAM):血磷 <1 mg/dL 宜補充;1–2 mg/dL 的中度低血磷,建議以適當營養矯正2
- DKA/HHS(ADA):除非有肌肉無力的證據(例如呼吸或心臟功能受損)且血磷 <1.0 mmol/L,不建議常規補磷;HHS 資料少,採相同原則3
- DKA(JBDS):不建議常規補磷;但嚴重缺磷可能加重呼吸衰竭、誘發心律不整或造成橫紋肌溶解,出現這些情況時宜考慮測磷並依院內規範補充4
- 再餵食情境(ESPEN,ICU):再餵食低血磷定義為血磷 <0.65 mmol/L,或下降 >0.16 mmol/L5
- 再餵食症候群嚴重度(ASPEN):重新開始或大幅增加熱量後 5 天內,血磷、鉀、鎂任一下降 10%–20% 為輕度、20%–30% 為中度;>30%,及/或因此(或因維生素B1缺乏)出現器官功能異常為重度;ASPEN 自承此分級切點為任意選定6
- ⚖️ 補磷門檻的單位與條件不同:ASAM 以 mg/dL 表示;ADA 以 mmol/L 表示,且須合併肌肉無力(如呼吸或心臟功能受損)才補,並非單純的嚴重度分級;數值不宜直接互套,判讀前先確認單位23
- 一般住院病人通用的低血磷輕/中/重度數值分級:本章來源未規定
嚴重低血磷的症狀與併發症
- 神經:感覺異常、無力、譫妄、定向感障礙、腦病變、無反射性麻痺、癲癇、昏迷、tetany(ASPEN 嚴重再餵食症候群表,低血磷欄)7
- 心臟:低血壓、休克、心搏量下降、平均動脈壓下降、楔壓上升(ASPEN 表,低血磷欄)7
- 呼吸:橫膈無力、呼吸衰竭、呼吸困難;血液:溶血、血小板低下、白血球功能異常(ASPEN 表,低血磷欄)7
- 機轉:缺磷可造成呼吸肌功能異常,嚴重時進展為急性呼吸衰竭;也可降低心肌收縮力、引起心律不整(ASPEN)1
- 缺磷也使 2,3-diphosphoglycerate 生成減少,血紅素對氧的親和力上升、組織釋氧減少而缺氧(ASPEN)1
呼吸肌無力的早期辨識
- 來源列出的呼吸表現是橫膈無力、呼吸困難與呼吸衰竭;ASPEN 收錄的病例中,開始營養支持後血磷急降的病人出現呼吸衰竭,需要呼吸器或插管;其中一例同時血鉀 1.4 mEq/L,且 ASPEN 指出這些病例的餵食方式遠比現行做法積極1
- 以床邊肺功能(如 negative inspiratory force、vital capacity)或血氣分析早期偵測呼吸肌無力的方法與切點:本章來源未規定
症狀性低血磷的心電圖、呼吸與血磷追蹤
- NICE:再餵食的極端個案(例如 BMI <14 kg/m2,或幾乎未進食 >15 天),以及已有或新出現心律不整者,宜持續監測心律8
- ASPEN:生命徵象不穩定或電解質嚴重缺乏者,建議依既有照護標準做心肺監測9
- ESPEN(ICU):再餵食低血磷者,電解質每天測 2–3 次,並視需要補充(GPP)5
- DKA(ADA):治療期間每 4 小時抽血驗電解質、磷與肌酸酐等,直到 DKA 緩解10
- 可放寬的參考:ASPEN 以「連續 2 天不需補充電解質」作為病人已穩定的例子,之後依院內標準9
- 症狀性低血磷的心電圖檢查時機、補磷後重抽血磷的間隔與停止追蹤的條件:本章來源未規定(補磷後追蹤另見本章補磷段)
低血磷的急性誘因與值班評估
會讓血磷快速下降的急性誘因
- 再餵食:熱量可來自任何途徑,包括口服、管灌、靜脈營養,或靜脈葡萄糖(例如 5% dextrose)(ASPEN)11
- 機轉:胰島素上升把磷與鉀帶入細胞;即使起始血清值正常也可能下降,且可能突然而嚴重(ASPEN)1
- DKA:磷由細胞內移到細胞外並自尿中大量流失,全身缺磷可達 1.0 mmol/kg(ADA)3
- DKA:起始血清磷看似正常,細胞內仍可能明顯缺乏(JBDS)4
- HHS:低血磷與低血鎂常見,但沒有補充效益的資料(JBDS)12
- 靜脈鐵劑:各種靜脈鐵劑都有低血磷的報告;ferric carboxymaltose 發生率 58%,高於 iron derisomaltose 4% 與 iron sucrose 1%(BSG)13
- 靜脈鐵劑造成的低血磷多為中度(0.32–0.64 mmol/L)且無症狀,多不需處理即緩解(BSG);KDIGO(CKD 貧血)指出 ferric carboxymaltose、saccharated iron oxide、iron polymaltose 等會升高 fibroblast growth factor 23 的靜脈鐵劑與低血磷相關,建議監測血磷,尤其腎移植受者、較早期 CKD 與重複給藥者1415
- tenofovir disoproxil fumarate:可造成 Fanconi syndrome(近端腎小管病變合併低血磷)(NIH);ESE(慢性副甲狀腺低下病人的藥物表)建議可考慮改用 tenofovir alafenamide 或非 tenofovir 處方1617
- cidofovir:可造成近端腎小管功能異常合併低血磷(NIH)18
- foscarnet:可造成低血鈣、低血鎂、低血磷等電解質異常(NIH)19
- 治療惡性腫瘤高血鈣的靜脈 bisphosphonate:低血磷是常見不良反應之一(Endocrine Society)20
- 腎臟替代治療:較高劑量 CRRT 組低血磷較多(KDIGO)21
- ASPEN:連續性血液過濾與腹膜透析清除磷較多,較可能發生再餵食症候群;依賴間歇性血液透析者則較少見22
- 酒精使用疾患:有全身性營養不良證據者,ASPEN 建議考慮再餵食風險23
補磷前宜先確認的風險
值班時的最小病因篩選
- 病史先問近期進食量、體重變化、酒精濫用,以及 insulin、化療、制酸劑、利尿劑等用藥(NICE 再餵食高風險條件)8
- 開始營養支持前先驗血清鉀、鎂、磷(ASPEN)9
- NICE 實驗室監測表把鎂、磷與鈣、白蛋白列為基礎值,並提醒低血鈣可能來自缺鎂25
- 原發性副甲狀腺亢進(IWPH):腎臟磷再吸收下降可導致低血磷;因 PTH 過多的排磷作用,血磷可偏低或在正常低值26
- hungry bone syndrome(ESE,慢性副甲狀腺低下病人的藥物與情境表):除副甲狀腺切除外,也可見於甲狀腺毒症的甲狀腺切除後;鈣快速移入骨骼造成嚴重且持久的低血鈣,宜密切監測血鈣並視需要調整劑量17
- hungry bone syndrome 時的血磷變化與是否補磷:本章來源未規定(ESE 該表只談血鈣)
- 值班與白天的檢查分工(哪些病因檢查可留給白天):本章來源未規定
尿磷排泄分率
- 尿磷排泄分率(FEPO4)或 TmP/GFR 的判讀切點、適用情境與限制:本章來源未規定
再餵食症候群的高風險辨識與預防
成人高風險準則(ASPEN)
- ASPEN 成人分級:中度風險需符合 2 項準則,顯著風險符合 1 項即可27
- ASPEN 不為成人設輕度風險,且這份清單並非完整6
- BMI:16–18.5 kg/m2 為中度,<16 kg/m2 為顯著27
- 體重減輕:1 個月 5% 為中度;3 個月 7.5% 或 6 個月 >10% 為顯著27
- 進食量(中度):幾乎未進食 5–6 天;或急性病/受傷期間 >7 天攝取 <75% 估計需求;或 >1 個月攝取 <75%27
- 進食量(顯著):幾乎未進食 >7 天;或急性病/受傷期間 >5 天攝取 <50%;或 >1 個月攝取 <50%27
- 餵食前鉀、磷、鎂:中度=輕微偏低,或目前正常但近期偏低、只需少量或單次補充;顯著=中重度偏低,或輕微偏低/正常但近期需大量或多次補充27
- 電解質正常不代表全身不缺乏,而全身缺乏被認為會增加再餵食風險(ASPEN)27
- 理學檢查與共病:皮下脂肪中度流失、肌肉輕至中度流失為中度,嚴重流失為顯著;另列高風險共病(中度疾病為中度、重度疾病為顯著)27
- ASPEN 表列的高風險疾病與情境:AIDS、慢性酒精或藥物使用、吞嚥困難與食道蠕動異常、飲食疾患、糧食不安全與無家可歸、妊娠劇吐或長期嘔吐、長時間未進食的重大壓力或手術、吸收不良、癌症、晚期神經功能障礙、減重手術後、術後併發症、長期禁食、蛋白質營養不良27
- 重症病人常長時間營養不足,重新給予熱量時可視為有再餵食風險(ASPEN)22
成人高風險準則(NICE)與分歧
- NICE:符合下列任 1 項即屬高風險——BMI <16 kg/m2、3–6 個月內非刻意體重減輕 >15%、幾乎未進食 >10 天、餵食前鉀、磷或鎂偏低8
- NICE:或符合任 2 項——BMI <18.5 kg/m2、3–6 個月內非刻意體重減輕 >10%、幾乎未進食 >5 天、酒精濫用或使用 insulin、化療、制酸劑、利尿劑8
- ⚖️ ASPEN 與 NICE 的體重減輕與禁食天數門檻不同;ASPEN 另加入皮下脂肪與肌肉流失等理學檢查6
- 預測力有限:ASPEN 指出 NICE 與 SNAQ 準則在回溯驗證中的敏感度與特異度都不佳28
開始營養支持的速度
- ASPEN:第一個 24 小時給 100–150 g 葡萄糖或 10–20 kcal/kg,之後每 1–2 天增加目標量的 33%;腸道與靜脈來源的葡萄糖都計入9
- ASPEN:靜脈葡萄糖點滴與以葡萄糖稀釋的藥物所含熱量,也宜計入上述上限9
- NICE:再餵食高風險者的處方宜考慮最多以 10 kcal/kg/day 起始,4–7 天內慢慢加到足量;極端個案(BMI <14 kg/m2 或幾乎未進食 >15 天)只給 5 kcal/kg/day8
- ASPEN:中高風險且電解質偏低者,可考慮先補充或矯正電解質,再開始或增加熱量;鉀、磷、鎂嚴重偏低者宜延後到矯正後9
- ⚖️ NICE 認為餵食前不需先矯正偏低的血中濃度,與 ASPEN「嚴重偏低者延後開始或增加熱量」不同299
- 開始後電解質難以矯正或急降時,ASPEN 建議熱量減 50%,再每 1–2 天增加約目標量的 33%;嚴重或危及生命的低值可考慮暫停營養支持9
- ESPEN(ICU):出現再餵食低血磷時,熱量限制 48 小時後再逐步增加(Grade B)5
預防性電解質補充
- NICE:除非餵食前血中濃度偏高,可經口、管灌或靜脈補充鉀(約 2–4 mmol/kg/day)、磷(約 0.3–0.6 mmol/kg/day)與鎂(靜脈約 0.2、口服約 0.4 mmol/kg/day)29
- ⚖️ ASPEN 對餵食前電解質正常者是否預防性補充不做建議,與 NICE 的預防性補充不同929
維生素B1(thiamine)補充
- ASPEN:有風險者在開始餵食或開始含葡萄糖點滴前,補充 thiamin 100 mg9
- ASPEN:嚴重飢餓、慢性酒精使用、其他缺乏高風險或已有缺乏徵象者,thiamin 100 mg/d,持續 5–7 天或更久9
- NICE:餵食前及餵食最初 10 天,口服 thiamin 200–300 mg/day,加 vitamin B co strong 1–2 錠、一天 3 次(必要時改為每日全劑量靜脈 vitamin B 製劑),以及綜合維生素或微量元素每日一次29
- ⚖️ 劑量與療程不同:ASPEN thiamin 100 mg/d、5–7 天或更久;NICE 口服 200–300 mg/day、餵食最初 10 天929
- EFNS:急診中有 Wernicke 風險情境者,建議開始碳水化合物前給予非口服 thiamine 200 mg(GPP);疑似或確診 Wernicke 腦病變則 200 mg 一天三次、以靜脈為佳(level C)30
- ASPEN:急診遇慢性酒精使用或任何原因嚴重慢性飢餓者,宜考慮補充 thiamin31
- 綜合維生素:靜脈營養期間每日加入 MVI;口服或管灌者每日一次完整綜合維生素,持續 10 天以上(ASPEN)9
- 健保給付規定:維生素B1 的給付病症為 thiamine 缺乏症、營養吸收障礙症候群,或胰臟炎等需全靜脈營養支持的病人,以及酒精戒斷症候群32
- 台灣可用的 thiamine 品項、劑型與口服或注射途徑的選擇:本章來源未規定
營養支持期間的監測與 B1 狀態評估
- ASPEN:開始前驗鉀、鎂、磷;高風險者前 3 天每 12 小時追蹤,可依臨床更頻繁9
- ASPEN:開始給熱量後頭 24 小時,生命徵象每 4 小時一次;每日量體重並記錄輸入輸出量9
- NICE:鎂與磷先驗基礎值,有再餵食風險者每日驗,之後每週三次直到穩定,再改每週一次25
- NICE:鈉、鉀、尿素氮、肌酸酐先驗基礎值,每日驗到穩定後改每週 1–2 次33
- ESPEN(ICU):鉀、鎂、磷在第一週至少每天測一次(GPP)5
- ⚖️ 追蹤頻率不同:ASPEN 高風險者前 3 天每 12 小時;NICE 有再餵食風險者每日;ESPEN(ICU)第一週至少每日9255
- B1 狀態:ASPEN 認為常規測血中 thiamin 濃度價值不大9
- B1 狀態:多數醫院的 thiamin 檢驗需外送、結果需數天,是否預先補充宜依 Wernicke 風險的臨床判斷(ASPEN)31
- 營養支持期間密集追蹤的固定總天數:本章來源未規定,僅以「直到穩定」描述
何時請營養支持團隊
- NICE:再餵食高風險者,宜由受過適當訓練、具營養需求與營養支持專業知識的醫療人員照護8
- NICE:急性醫院宜設多專業營養支持團隊,成員可包括醫師、營養師、營養專科護理師與藥師等34
- 夜間聯絡營養支持團隊的時機與流程:本章來源未規定(依院內規範)
補磷途徑、劑量與補磷期間的監測
何時補、口服或靜脈
- DKA/HHS(ADA):除非有肌肉無力表現(如呼吸或心臟功能受損)且血磷低於 1.0 mmol/L,不宜常規補磷;需要時可在補充輸液中加入 20–30 mmol potassium phosphate;HHS 資料少,ADA 建議比照 DKA3
- DKA(JBDS):不建議常規補磷;嚴重缺磷可使呼吸衰竭惡化、誘發心律不整或橫紋肌溶解,出現這些情況時可考慮依院內規範測磷並補充4
- 酒精戒斷(ASAM):血磷低於 1 mg/dL 時建議補充;1–2 mg/dL 的中度低血磷,建議靠適當營養矯正2
- 再餵食症候群風險(NICE):可經口服、腸道或靜脈補充 phosphate,預估需求量約 0.3 到 0.6 mmol/kg/day,除非餵食前血中濃度偏高;餵食前不必先矯正偏低的濃度29
- 再餵食症候群(ASPEN):依既有照護標準補充偏低的電解質;餵食前電解質正常時是否預防性補充,ASPEN 不作建議9
- 口服與靜脈途徑的選擇條件(能否進食、腸胃耐受、血磷分級對應途徑):本章來源沒有統一規定,以上為各指引在特定族群的建議
品項、鹽類負荷與給付
- 健保給付規定:Sodium glycerophosphate(如 Glycophos)限接受靜脈營養補充、且臨床上有低血磷及相關症狀的病人;成人以使用 7 日為限35
- 健保給付規定:口服 KH2PO4+Na2HPO4+NaH2PO4(如 PhosAdd Tab.)限確診為主管機關認定之性聯遺傳型低磷酸鹽佝僂症患者36
- 鹽類負荷的例子(ASPEN 引述病例,非建議劑量):該病例用的靜脈磷製劑每 500 mL 含 phosphate 50 mmol、potassium 9.5 mmol、sodium 81 mmol,於 12 小時輸完22
- 靜脈補磷的速率上限與稀釋方式、potassium phosphate 與 sodium phosphate 的選擇、口服磷的 generic 名稱與劑量、一般住院低血磷的口服磷給付:本章來源未規定
補磷期間的監測
- 再餵食高風險(ASPEN):開始營養前先測 K、Mg、P,前 3 天每 12 小時追蹤,可依臨床更頻繁9
- ICU(ESPEN):第一週 K、Mg、phosphate 至少每天測一次;出現再餵食性低血磷(低於 0.65 mmol/L 或下降超過 0.16 mmol/L)時,電解質每天測 2–3 次並視需要補充(GPP)5
- 營養支持(NICE 監測表):有再餵食風險者 Mg 與 phosphate 每日測,之後每週三次直到穩定,再改每週一次25
- ASPEN:營養照護目標在最初幾天每天評估,直到病人穩定(例如連續 2 天不需補充電解質)9
- 補磷期間血鈣與腎功能的追蹤間隔、停止補磷的血磷目標、何時由靜脈改口服:本章來源未規定
補磷的併發症
- ADA:補磷過快可能誘發低血鈣3
- 借用 BSH 腫瘤溶解症候群處置段(非針對補磷併發症的建議):有症狀的低血鈣(如心律不整、癲癇、手足抽搐)宜治療37
- 補磷引起低血壓或高血磷的徵象與處理:本章來源未規定
腎功能不全、透析與不宜補磷的情境
- 腫瘤溶解症候群(BSH,預防段):宜避免補充鉀與磷38
- CRRT(KDIGO AKI):比較 CRRT 劑量的試驗中,高劑量組低血磷較多,其他併發症相近21
- CKD G3a–G5D(KDIGO CKD-MBD,慢性處置而非急性補磷):建議把偏高的血磷往正常範圍降(2C);G5(含 G5D)門診鈣磷每 1–3 個月測一次39
- 腎功能不全或透析病人急性補磷的劑量調整與住院追蹤密度:本章來源未規定
高血磷:數值是否可信與急慢性區分
急性或慢性的判讀線索
- TLS 實驗室定義(Cairo–Bishop):癌症病人在治療開始前 3 天到開始後 7 天內出現兩項以上異常;成人血磷 ≥1.45 mmol/L 或比基準值上升 25% 即算一項40
- 臨床 TLS:實驗室 TLS 再加上至少一項——肌酸酐 ≥1.5 × ULN、心律不整、猝死或癲癇40
- 橫紋肌溶解(SMN):受損肌肉釋出鉀與磷,急性腎損傷會讓兩者累積更明顯;血鈣早期因進入細胞而偏低,之後由受損肌肉釋出而可能偏高41
- 副甲狀腺功能低下(ESE):失去腎臟 PTH 作用,鈣再吸收與磷排泄都下降,造成高尿鈣與高血磷,屬慢性病因42
- KDIGO(CKD):治療決策宜依數值趨勢而非單一檢驗值,並綜合所有 CKD-MBD 評估(1C)43
- KDIGO(CKD-MBD):腎性骨病變(renal osteodystrophy)定義為骨組織學異常,是 CKD-MBD 骨骼異常的組成之一;診斷與分類的黃金標準是骨切片44
- KDIGO(CKD,常見症狀處置表):矯正高血磷與缺鐵/貧血等促成因子,列在 restless leg syndrome 的處置中45
- 高血磷與尿毒搔癢的關係與處置:本章來源未規定(KDIGO 同表的尿毒搔癢列未提及高血磷)
- 急性與慢性高血磷的鑑別流程、對照基準值的取法:本章來源未規定;上列只是個別族群的定義與線索
數值是否可信:檢體與檢驗
- KDIGO 建議檢驗室告知實際使用的檢驗方法,並回報方法、檢體來源(plasma 或 serum)或檢體處理方式的改變,以利判讀(1B)43
- KDIGO 指出血磷有日內變化,會影響判讀準確度;但工作小組認為「依日內變化調整抽血時間」在臨床常規不可行,故未寫入指引內文46
- 溶血等檢體問題造成的假性高血磷如何辨識、何時重抽:本章來源未規定
哪些情況要同時查血鈣與其他檢驗
- TLS(BSH):建議每 6–12 小時測血鉀、尿酸、磷、鈣與肌酸酐,必要時可更頻繁地針對性監測電解質以輔助決策(2C)47
- TLS(BSH):也需定期重新評估體液平衡與尿量,以評估治療反應48
- 橫紋肌溶解(SMN):建立靜脈通路、送急抽血液與血液氣體,之後需經常監測 U&E 和/或血液氣體,並放置導尿管監測尿量41
- KDIGO(CKD):血鈣與血磷宜各自取值、一起評估來指引處置,而不是用鈣磷乘積(2D)43
- 胰島素缺乏的跨細胞移動(ADA,DKA):磷由細胞內移到細胞外;ADA 是在低血磷脈絡下描述此機轉(見本章低血磷段)3
- 其他急性病因(如外源性磷負荷、溶血、乳酸或酮酸中毒)的辨識與對應檢驗,以及胰島素缺乏造成高血磷時的處置:本章來源未規定
輕度高血磷何時可先觀察
- KDIGO(CKD):是否開始降磷治療,宜依「持續上升或持續偏高」的血磷決定(Not Graded)49
- UKKA:磷結合劑不宜預防性使用,保留給血磷持續上升或持續偏高的病人50
- KDIGO(CKD):建議把升高的血磷降向正常範圍(2C)49
- KDIGO 門診監測間隔(CKD,供參考):G3a–G3b 每 6–12 個月、G4 每 3–6 個月、G5(含 G5D)每 1–3 個月測鈣與磷;發現異常或接受治療時可增加頻率以追蹤趨勢43
- 住院病人輕度高血磷可只觀察的數值門檻、重抽間隔與可留給白天的條件:本章來源未規定
急性高血磷:持續磷負荷、低血鈣與透析時機
判斷是否仍有持續磷負荷
- TLS(BSH,說明 KRT 門檻可較低的理由):腫瘤細胞仍在持續崩解,血中電解質可能快速且難以預測地上升47
- TLS(BSH,預防段):不宜補充鉀與磷38
- 橫紋肌溶解(SMN):高血磷通常隨積極輸液後的利尿而矯正51
- 以尿磷或磷排泄分率判斷持續磷負荷的方法:本章來源未規定
合併低血鈣時的處置順序
- TLS(BSH):有症狀的低血鈣(例如心律不整、癲癇或 tetany)宜治療;高血磷先以靜脈輸液處理37
- 橫紋肌溶解(SMN):血鈣段建議除非有症狀避免補鈣,因為血鈣之後可能回升;高血鉀段則在合併心電圖變化時可考慮 calcium gluconate 護心,並指出含鈣製劑也只宜在心臟不穩定時使用,因可能加重肌肉損傷並造成延遲性高血鈣51
- 橫紋肌溶解(SMN):輸液方案中可用 1.26% sodium bicarbonate,但宜密切監測血鈣,因為可能加重低血鈣51
- TLS(BSH):沒有證據顯示尿液鹼化能降低 TLS 風險;鹼化會降低鈣與磷的溶解度,增加鈣磷結晶與腎功能惡化38
- 決定先補鈣或先降磷的血磷或鈣磷切點:本章來源未規定;症狀性低血鈣的補鈣方式見 Ch34
輸液的角色與限制
- TLS(BSH):成人靜脈輸液起始 3 L/m2/day,並依腎功能、臨床與體液狀態調整,目標尿量 100 mL/m2/h(1B)52
- TLS(BSH):平衡晶體液(如 Hartmann’s、Plasma-Lyte)含鉀,使用時宜謹慎37
- TLS(BSH):高白血球白血病合併低血紅素者,大量輸液可能進一步稀釋血液、加重貧血,宜謹慎38
- 橫紋肌溶解(SMN,矯正低血容量段):輸液 1.5 L/h,目標尿量 200–300 mL/h、尿液 pH >6.5、血漿 pH <7.5;不宜只用 0.9% saline(可能造成高氯性代謝性酸中毒)51
- 橫紋肌溶解(SMN):老年或原有心臟病者輸液宜謹慎並密切監測,避免肺水腫或周邊水腫等體液過多51
- 非 TLS、非橫紋肌溶解的急性高血磷要用哪種等張晶體液、台灣可用品項與給付:本章來源未規定
促進排磷的藥物
- TLS(BSH):磷結合劑可結合飲食中的磷,但對降低血磷的貢獻有限37
- ⚖️ 利尿劑:BSH(TLS 預防)認為易體液過多者可考慮 loop diuretics(理由是促進鉀排出);SMN(橫紋肌溶解)建議避免 mannitol 與 loop diuretics3851
- 有指引支持、可加速排磷的特定藥物(generic 名、劑量、頻率):本章來源未規定
透析的時機與聯絡
- TLS(BSH):高血磷與高血鉀對內科治療無效時,宜考慮腎臟替代治療(KRT),部分病人可考慮連續心電監測37
- TLS(BSH):在急性腎損傷及/或尿量明顯減少時,內科治療無效的高尿酸、高血磷與低血鈣,宜及早與腎臟科或加護團隊討論,及時考慮 KRT48
- TLS(BSH):KRT 適應症與其他急性腎損傷相同,包含高血鉀、體液過多與內科治療無效的嚴重代謝性酸中毒;但 TLS 的門檻可較低,因電解質上升可能快速且難以預測(1B)52
- TLS(BSH):重症或血行動力不穩的病人,宜考慮在加護病房做連續 KRT48
- KDIGO(AKI):液體、電解質或酸鹼出現危及生命的變化時,宜緊急開始 RRT(Not Graded)53
- NICE(AKI):任何可能的 RRT 適應症宜儘速與腎臟科及/或重症專科討論;高血鉀、代謝性酸中毒、尿毒症狀或併發症、體液過多或肺水腫對內科治療無反應時,宜儘速轉介 RRT(此列舉未包含高血磷)54
- 橫紋肌溶解(SMN):血液透析可矯正電解質異常,但無法移除循環中的 myoglobin51
- TLS(BSH):高風險或正在治療 TLS 的病人,宜把資訊清楚交給下班或值班團隊,病人不在熟悉血液腫瘤的病房時尤其重要(2C)37
- 高血磷本身需要透析的數值切點,以及夜間聯絡腎臟科的流程與時限:本章來源未規定
慢性高血磷:磷結合劑與白天銜接
磷結合劑的類別與選擇方向
- KDIGO(CKD):成人接受降磷治療時,建議限制含鈣磷結合劑的劑量(2B)49
- KDIGO(CKD):建議避免長期使用含鋁磷結合劑,透析病人亦宜避免透析液鋁污染(1C)49
- KDIGO(CKD):建議限制飲食磷攝取,可單獨或合併其他治療(2D);透析病人持續高血磷時,建議增加透析移除磷(2C)49
- UKKA:含鈣磷結合劑在成人仍有角色,但多數人已不宜作為第一線,且非含鈣結合劑的平價學名藥日益普及55
- UKKA:含鈣結合劑過量常導致高血鈣與血管鈣化加速;KDOQI 曾建議元素鈣每日不超過 1500 mg,但此上限未經臨床試驗驗證56
- UKKA 引述 2013 NICE 指引:CKD 4–5 與透析成人以含鈣結合劑為第一線,出現高血鈣、PTH 偏低,或用到最大建議或可耐受劑量仍高血磷時,併用或改用非含鈣結合劑;含鈣類偏好 calcium acetate,非含鈣類偏好 sevelamer hydrochloride 或 lanthanum carbonate,sucroferric oxyhydroxide 為之後另行評估的非含鈣結合劑56
- ⚖️ 第一線選擇:UKKA 引述的 2013 NICE 指引以含鈣結合劑為第一線;KDIGO 建議限制含鈣結合劑劑量(2B),UKKA 也認為多數成人不宜再以含鈣結合劑為第一線5749
- UKKA:結合劑的選擇宜由病人與多專業團隊共同決定,考量口感、耐受性、效果、副作用與費用56
- 健保給付規定:口服鈣質補充劑(oral calcium salt)的給付對象包含高磷酸鹽血症與腎衰竭病患58
- 含鐵磷結合劑 ferric citrate(KDIGO CKD 貧血,口服鐵劑表):每錠 1 g(元素鐵 210 mg);CKD G5D 起始 2 錠、一天 3 次,在 G5D 的適應症是磷結合劑、補鐵為附加效果;未透析 CKD 起始 1 錠、一天 3 次,以補鐵為主、結合磷為次要作用59
- KDIGO(CKD-MBD):nicotinamide、tenapanor 等磷轉運抑制劑作為頑固性高血磷的 add-on,目前只列為宜進行 RCT 的研究建議,並非臨床建議60
- 腹膜透析(ISPD):高血磷成因多重且與 PD 不良預後相關,宜考慮飲食介入、磷結合劑與調整 PD 處方(practice point)61
- 慢性副甲狀腺低下(ESE):合併高血磷時,建議飲食介入及/或調整鈣劑與維生素 D 類似物;仍無法在維持血鈣於目標範圍下矯正高血磷時,建議 PTH 替代治療62
- ferric citrate 以外各磷結合劑(如 sevelamer、lanthanum、sucroferric oxyhydroxide)的劑量與頻率、新機轉藥物的臨床定位、台灣可用品項:本章來源未規定
疑似 calciphylaxis
- ACC/AHA/HRS(心房顫動):在重度 CKD(含透析)病人,vitamin K antagonist 的限制之一是與 calciphylaxis 相關63
- KDIGO(CKD-MBD)只把 calciphylaxis/calcific uremic arteriolopathy 列為證據回顧的結果指標,未給辨識或處置建議64
- calciphylaxis 的辨識線索(如疼痛性皮膚缺血或潰瘍)、是否暫停 warfarin 或其他相關藥物、由誰決定與轉介哪一科:本章來源未規定
慢性高血磷的值班記錄與白天銜接
- KDIGO(CKD):CKD-MBD 的處置宜依血磷、血鈣與 PTH 的系列評估一起考量(Not Graded)49
- UKKA:降磷需要多專業共同處理50
- UKKA:飲食限磷建議宜依實證並個人化,最好由腎臟專科營養師提供55
- 值班時應記錄與交班的項目、白天由哪個團隊接手:本章來源未規定
磷異常何時升級 ICU 或會診腎臟科
需要加護層級評估的情況
- 低血磷的危險表現(ASPEN):嚴重時呼吸肌無力可進展為急性呼吸衰竭,也可使心肌收縮力下降、引起心律不整1
- ASPEN:病況不穩或嚴重缺乏者建議心肺監測;有再餵食風險者開始給熱量後的頭 24 小時,每 4 小時量生命徵象9
- ASPEN:電解質難以矯正或急速下降時,熱量/dextrose 先減 50%,再每 1–2 天約增加目標的 33%;電解質嚴重或危及生命地偏低、或急速下降時,可考慮暫停營養支持9
- ICU 再餵食性低血磷(ESPEN):熱量供給宜先限制 48 小時再逐步增加(Grade B)5
- BSH:已發生腫瘤溶解症候群時需多專科處置,納入血液科、腎臟科與加護醫療團隊37
- BSH:合併 AKI 或尿量明顯減少時,內科治療無效的高尿酸、高血磷、低血鈣宜及早與腎臟科或加護團隊討論腎臟替代治療時機;病況危急或血行動力不穩者,宜考慮在加護環境做連續性腎臟替代治療48
- AKI(KDIGO):液體、電解質、酸鹼出現危及生命的變化時,宜緊急開始腎臟替代治療(Not Graded)53
- 高、低血磷各自以血磷數值界定的 ICU 收治門檻:本章來源未規定
會診腎臟科與升級前準備
- 腎臟科會診的夜間聯絡流程、會診時要問的具體問題:本章來源未規定
- BSH:需反覆測血 K、尿酸、磷、鈣、creatinine,並定期重新評估體液平衡與尿量48
- ASPEN:每天量體重並記錄輸入輸出量9
- 升級或轉介時要交代的完整項目(檢驗值與時間點、心電圖、已給處置、營養支持狀態):本章來源未規定
磷異常的追蹤頻率與交班
追蹤頻率
- 已發生腫瘤溶解症候群(BSH):K、尿酸、磷、鈣、creatinine 全套每 6–12 小時測一次;危及生命的電解質異常時,可針對單項更頻繁追蹤48
- 腫瘤溶解症候群高風險預防期(BSH):至少每天抽血兩次,視情況可到每天 3–4 次(2C)37
- 再餵食與 ICU 族群的追蹤頻率見上一節「補磷期間的監測」;高血磷(非腫瘤溶解症候群)處置後的追蹤時間點:本章來源未規定
交班與留給白天的事項
- 輕度、無症狀低血磷可否留給白天團隊,以及交班必含項目(最後一次血磷與時間、已給總量、輸液與營養、腎功能與尿量、心電圖、下一次檢驗時間):本章來源未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