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輸血與併發症

成人住院病人輸血與輸血反應的值班速查:紅血球、血小板、血漿與冷凍沉澱的輸注門檻、急性出血的判斷、特殊處理血品、輸血前準備與緊急供血、大量輸血啟動與比例及其代謝凝血監測、輸血中不適的共通第一步與通報、急性溶血、細菌汙染、TACO 與 TRALI、過敏反應、發燒寒顫、遲發性溶血與輸血後紫斑、TA-GVHD,指引分歧並列。

最後核對 2026-10-16

本章依據 23 份來源
本頁目錄
  1. 紅血球輸注指徵與各族群輸血門檻
  2. 綜合判斷:不只看血紅素數值
  3. 血行動力學穩定成人的限制性門檻
  4. 心血管疾病、急性冠心症與心臟手術
  5. 血液腫瘤與其他族群
  6. 輸注單位數、輸後目標與追蹤
  7. 知情同意與拒絕輸血
  8. 急性出血時血紅素與臨床表現不一致的判讀
  9. 早期血紅素可能正常或假性偏高
  10. 以臨床徵象判斷失血嚴重度
  11. 重複檢驗與生命徵象追蹤
  12. 血小板輸注門檻與不宜輸注的情境
  13. 未出血、未做處置時的預防性輸注
  14. 侵入性處置或手術前
  15. 出血時的輸注門檻
  16. 輸注可能弊大於利或效果有限的病因
  17. 血小板功能異常與抗血小板藥物
  18. 劑量、輸後追蹤與增幅不佳
  19. 血漿與冷凍沉澱品的輸注指徵與劑量
  20. 血漿(FFP)的適應情境
  21. 沒有出血時:處置前預防性補充
  22. 冷凍沉澱品與 fibrinogen 補充
  23. 份量估計與補充後追蹤
  24. 特殊處理血品:照射、減除白血球與洗滌血品
  25. 照射血品:預防輸血相關移植物對抗宿主病(TA-GvHD)
  26. 減除白血球與洗滌血品
  27. 向血庫提出特殊需求
  28. 輸血前核對、備血與緊急供血
  29. 備血檢體與病人辨識
  30. 床邊核對
  31. 血型未明時的緊急供血
  32. 血小板的 ABO 與 RhD 相容
  33. 大量輸血啟動時機與聯絡
  34. 何時啟動:定義與預測工具
  35. 啟動後的聯絡與升級
  36. 大量輸血血品比例與檢測引導
  37. 初始經驗性比例
  38. 轉為檢驗或黏彈性檢測引導
  39. Tranexamic acid(TXA)
  40. 大量輸血併發症監測:凝血、鈣、體溫、鉀
  41. 凝血與檢驗追蹤頻率
  42. 低血鈣:成因、判讀與補充
  43. 低體溫預防
  44. 鉀與其他電解質
  45. 輸血中不適的共通第一步與通報
  46. 第一時間固定動作
  47. 核對、留存與送驗
  48. 通知血庫與上級的時機
  49. 通報、病歷與下次輸血前提醒
  50. 疑似急性溶血性輸血反應
  51. 何時提高警覺
  52. 送血庫與溶血檢驗
  53. 支持性處置與升級
  54. 疑似輸血傳染細菌感染(血品汙染)
  55. 提示血品汙染的線索
  56. 病人端與血品端採檢、通報
  57. 經驗性抗生素與升級
  58. 輸血後呼吸困難:TACO 與 TRALI 的區分
  59. 輸血中新發呼吸困難的第一步
  60. TACO 的現行監測定義(ISBT/IHN/AABB 修訂版)
  61. 床邊區分線索:TACO、TRALI、TAD 比較
  62. 疑似 TACO:利尿劑使用與監測
  63. 疑似 TRALI:呼吸支持、升級與通報
  64. 輸血過敏反應:輕重分層與處置
  65. 過敏反應的輕重怎麼分
  66. 輕度過敏:減速與抗組織胺
  67. 過敏反應後能否恢復輸血、由誰決定
  68. 嚴重過敏:轉入 anaphylaxis 處置
  69. 反覆過敏反應:血品選擇與預防
  70. 輸血中發燒寒顫:良性發熱反應與溶血、感染的區分
  71. 發熱反應的分級線索
  72. 發燒寒顫時的處置與檢查
  73. 發燒後能否恢復輸血
  74. 發熱反應的退燒藥
  75. 預防發熱反應再發
  76. 輸血後數日至數週的血色素或血小板下降:遲發性溶血與輸血後紫斑
  77. 遲發性溶血(DHTR)的辨識線索
  78. 輸血後的血色素與腎功能追蹤
  79. 輸血後紫斑(PTP)
  80. 疑似遲發性反應何時找血液科
  81. 輸血後全血球低下合併多系統表現:TA-GvHD
  82. TA-GvHD 的辨識線索
  83. TA-GvHD 高風險族群(需輻照血品)
  84. 疑似 TA-GvHD 時的會診

紅血球輸注指徵與各族群輸血門檻

  • 本章對象為成人住院病人;標「ICU」者出自重症族群指引,標「外傷」「創傷」者出自外傷族群指引,用於一般病房時宜留意族群差異

綜合判斷:不只看血紅素數值

  • AABB(良好實務聲明):決定是否輸血時,除血紅素外宜一併考量症狀、徵象、其他檢驗、病人的價值觀與偏好及整體臨床情境1
  • AABB 列出的相關變項:血紅素下降速度、血管內容積狀態、呼吸困難、運動耐受度下降、頭暈、疑似心因性胸痛,以及對輸液挑戰無反應的低血壓或心搏過速1
  • AABB:也宜考慮輸血以外的替代方案,包括貧血的內科治療與血液保存策略1
  • ESICM(ICU,未出血成人):建議以血紅素或血比容作為輸血閾值,而非生理性指標(conditional recommendation, very low certainty evidence)2
  • ESICM(ICU):建議使用小容量採血管與血液保存裝置以減少紅血球輸注(conditional recommendation)3
  • 下列限制性門檻針對血行動力學穩定者;NICE 的限制性門檻也明確排除大量出血、急性冠心症與需規則輸血的慢性貧血。出血中病人見下一段45

血行動力學穩定成人的限制性門檻

  • AABB:住院、血行動力學穩定的成人採限制性策略,Hb <7 g/dL 時考慮輸血(strong recommendation, moderate certainty evidence)4
  • NICE:限制性閾值 70 g/L,輸後 Hb 目標 70–90 g/L6
  • ESICM(ICU):一般 ICU 成人(不論有無 ARDS)建議 7 g/dL 而非 9 g/dL(strong recommendation, moderate certainty);敗血症與敗血性休克、呼吸器脫離困難者也建議 7 g/dL(conditional recommendation)3

心血管疾病、急性冠心症與心臟手術

  • ⚖️ 急性冠心症門檻分歧:NICE 建議閾值 80 g/L、輸後目標 80–100 g/L;ESICM(ICU)建議較寬鬆的 9–10 g/dL(conditional recommendation, low certainty);AABB 對急性心肌梗塞不建議也不反對任何一種門檻637
  • AABB 說明不下建議的理由:急性心肌梗塞的統合效果估計不精確、信賴區間寬,對缺血性心臟病採限制性門檻的安全性仍有相當不確定7
  • AABB:既有心血管疾病者,臨床醫師可選擇 8 g/dL 為閾值;心臟手術可選 7.5 g/dL,骨科手術 8 g/dL4
  • ESICM(ICU):心臟手術成人建議 7.5 g/dL 而非 8.5–9.0 g/dL(strong recommendation, moderate certainty)3
  • 急性冠心症本身的處置詳見 Ch06

血液腫瘤與其他族群

  • AABB:血液與腫瘤疾病住院成人,建議 Hb <7 g/dL 時考慮輸血(conditional recommendation, low certainty evidence)4
  • ⚖️ ESICM(ICU):對惡性腫瘤(血液或實體)、急性神經損傷(TBI、SAH、中風)、ECMO 與高齡重症成人,不在限制性與寬鬆門檻間做建議,兩者都可接受3
  • NICE:需規則輸血的慢性貧血病人,可考慮個別設定閾值與目標6
  • AABB 指出證據缺口:輸血依賴的骨髓化生不良症候群病人,為緩解貧血症狀可能需要較高閾值8

輸注單位數、輸後目標與追蹤

  • NICE:沒有活動性出血的成人可考慮一次只輸一單位紅血球;每單位輸完重新臨床評估並驗 Hb,需要時再輸6
  • 輸後 Hb 目標:NICE 一般 70–90 g/L、急性冠心症 80–100 g/L;BSH(大量出血)70–90 g/L69
  • 每單位紅血球預期的 Hb 增幅、輸後多久抽血複驗:本章來源未規定
  • INS(美國輸注護理學會,護理實務標準,非適應症指引):輸血前 30 分鐘內、開始輸注後 15 分鐘、輸畢時及輸畢後 1 小時量生命徵象;輸注中至少每 30 分鐘目視檢查病人有無不良反應10
  • NICE:輸血前、中、後監測病人狀況與生命徵象,並在有人員能監測與處理急性反應的環境輸血;輸血反應的處置見本章輸血反應段11

知情同意與拒絕輸血

  • NICE:以口頭與書面向可能輸血的病人(與家屬)說明輸血原因、風險與效益、輸血流程、可行替代方案,並鼓勵提問;討論內容記錄於病歷12
  • INS:取得知情同意時說明風險、效益與替代治療,讓病人有機會提問並了解有權接受或拒絕輸血,也讓病人有機會討論對輸血的宗教或文化信念13
  • CHEST(ICU):因個人或宗教信念拒絕輸血者,宜充分討論後讓醫療計畫與病人價值觀一致14
  • NICE:手術病人符合輸血條件但因宗教或其他原因拒絕輸血者,屬於可使用 erythropoietin 減少輸血的例外情況15
  • ESICM(ICU):對避免輸血格外重要的病人(如耶和華見證人),可考慮補充鐵劑或使用 EPO(一般 ICU 病人不建議例行使用)16
  • BSH(大量出血):拒絕輸血的病人宜考慮使用回收式自體輸血(cell salvage)(1B)9
  • 院內輸血同意書格式、病人無法表達意願或緊急時拒絕輸血的法律程序:本章來源未規定,依院內規範並與上級及倫理相關單位討論

急性出血時血紅素與臨床表現不一致的判讀

早期血紅素可能正常或假性偏高

  • ESAIC(外傷):初始 Hb 在正常範圍可能掩蓋早期出血,建議重複測 Hb/Hct 作為出血的檢驗指標(Grade 1B)17;ATLS 課程標準亦同:大量失血初期血比容或血紅素可能只輕微下降,血比容正常不能排除明顯失血18
  • ACC(抗凝血劑相關出血):復甦前的 Hb 可能因血液濃縮而假性偏高19
  • BSH(大量出血):輸注晶體液中的病人,反覆送中央檢驗室驗 Hb 可能無法及時、正確反映紅血球需求20

以臨床徵象判斷失血嚴重度

  • BSH(大量出血):傾向用動態定義辨識大量出血,例如心跳 >110 次/分和/或收縮壓 <90 mmHg;老年人與懷孕者這些生理變化可能被掩蓋20
  • ESAIC(外傷):綜合生理狀態、受傷型態、受傷機轉與對初始復甦的反應評估出血程度(Grade 1C);以休克指數和/或脈壓評估低血容休克程度與輸血需求(Grade 1C)21
  • ESAIC 引述:休克指數 ≥1 回溯上預測大量輸血優於 ABC score;脈壓狹窄(<40 或 <30 mmHg)與輸血需求獨立相關22
  • ESAIC(外傷):血中乳酸是估計與追蹤出血及組織灌流不足的敏感檢驗;沒有乳酸時 base deficit 可作替代(Grade 1B)23;ATLS 課程標準亦同:base deficit 和/或乳酸有助判斷休克的有無與嚴重度,另指出脈壓變窄提示明顯失血與代償機轉啟動18
  • BSH(大量出血):通常失血達血量 30%–40%(70 kg 男性約 1500 mL)需要輸紅血球;失血超過 40%(1500–2000 mL)危及生命,需要緊急輸血20
  • BSH(大量出血):紅血球(與血漿)輸注速度依失血速度與血行動力學受損程度決定;大量出血時 Hb 閾值 70 g/L、輸後目標 70–90 g/L,並配合臨床判斷出血嚴重度(1B)24
  • 休克辨識與初始復甦詳見 Ch19;消化道出血與大量輸血流程詳見 Ch09

重複檢驗與生命徵象追蹤

  • BSH(大量出血):依出血嚴重度每 30–60 分鐘驗一次凝血功能與血小板,直到出血停止25
  • ESAIC(外傷):早期並重複監測止血功能,可用 PT/INR、Clauss fibrinogen 與血小板,和/或床邊 PT/INR 或黏彈性檢測(Grade 1C)23
  • ESAIC(外傷):引述研究指出連續測乳酸對預測休克存活有價值,也能早期、客觀評估病人對治療的反應23;ATLS 課程標準亦同:連續追蹤 base deficit 與乳酸可用來監測病人對治療的反應18
  • 非大量出血的一般病房出血病人,重複驗 Hb 的間隔與生命徵象的量測頻率:本章來源未規定

血小板輸注門檻與不宜輸注的情境

  • 本段血小板數值單位為 K/μL(等同 ×10⁹/L 或 ×10³/μL)

未出血、未做處置時的預防性輸注

  • AABB:接受化療或異體幹細胞移植、未出血的低增生性血小板低下,<10 K/μL 時輸(strong recommendation, high/moderate certainty evidence)26
  • AABB:無大出血的消耗性血小板低下成人,<10 K/μL 時輸;自體幹細胞移植或再生不良性貧血、未出血的成人,不建議預防性輸注(conditional recommendation, low/very low certainty evidence)26
  • NICE:未出血、未做處置者,<10 K/μL 時給預防性輸注,但慢性骨髓衰竭、自體免疫性血小板低下、HIT、TTP 除外27
  • BCSH:強化化療或異體 HSCT 的可逆性骨髓衰竭,預防性輸注維持 ≥10 K/μL(1B);有額外出血風險因子者可考慮提高到 10–20 K/μL,需個別評估(2C)28
  • BCSH:無症狀的慢性骨髓衰竭(含服低劑量口服化療或 azacitidine)採不預防輸注策略(2B);但慢性骨髓衰竭正在接受強化治療者,仍給預防性輸注(1B)28
  • ⚖️ ICU 族群:CHEST 對穩定、未出血且無高自發出血風險者 <10 K/μL 時輸,高自發出血風險者 <30–50 K/μL 時輸(皆 conditional recommendation, very low certainty);ESICM 建議 <10 K/μL 才輸(conditional recommendation);BCSH 認為重症無出血者可沿用可逆性骨髓衰竭的門檻(2C)29330

侵入性處置或手術前

  • ⚖️ 腰椎穿刺門檻分歧:AABB <20 K/μL 時輸(strong recommendation);BCSH 要 ≥40 K/μL 才做(2C);CHEST(ICU)在 40–50 K/μL 或更低時輸(conditional recommendation)262829
  • ⚖️ 中心靜脈導管門檻分歧:AABB 可壓迫部位 <10 K/μL 時輸;BCSH 有經驗者超音波導引時 >20 K/μL 才做(1B);NICE 把成人放中心靜脈導管列為低出血風險、不預防輸注;CHEST(ICU)不例行輸;ESICM(ICU)50–100 K/μL 不輸262831293
  • AABB:腰椎穿刺 <20 K/μL 時輸(strong recommendation);可壓迫部位放中心靜脈導管 <10 K/μL;介入放射處置低風險 <20、高風險 <50 K/μL;非神經軸的大手術 <50 K/μL(以上 conditional recommendation)26
  • BCSH 建議的處置門檻:有經驗者以超音波導引放中心靜脈導管 >20 K/μL(1B);腰椎穿刺 ≥40 K/μL(2C);硬膜外導管置入或移除 ≥80 K/μL(2C);大手術 >50 K/μL(1C);神經外科或眼後段手術 >100 K/μL(1C);經皮肝切片 >50 K/μL,低於此可考慮經頸靜脈切片(2B)28
  • BCSH:骨髓抽吸或切片(1B)、PICC(2C)、隧道式中心導管以牽引方式拔除(2C)、白內障手術(2C)前不例行輸血小板;盡量選出血風險最低的處置與器材,處置後局部壓迫(1C)28
  • NICE:侵入性處置或手術可考慮輸到 >50 K/μL;出血高風險者可考慮 50–75 K/μL,並考量處置種類、血小板低下病因、數值是否持續下降與其他止血異常;中樞神經(含眼後段)手術可考慮輸到 >100 K/μL32
  • NICE:低出血風險處置(如成人放中心靜脈導管、骨髓抽吸與切片)不給預防性輸注31
  • ⚖️ ICU 族群(CHEST):放中心靜脈或動脈導管、床邊胸腔或腹腔穿刺、未切片的支氣管鏡,不建議例行預防性輸血小板;床邊腰椎穿刺則在 40–50 K/μL 或更低時建議輸(皆 conditional recommendation, very low certainty)29
  • ⚖️ ESICM(ICU):血小板 >100 K/μL 時處置前不給預防性輸注(strong recommendation, low certainty);50–100 K/μL 做經皮氣切或中心導管不建議輸(conditional recommendation);10–50 K/μL 不做建議3

出血時的輸注門檻

  • NICE:有臨床意義出血(WHO 第 2 級)且 <30 K/μL 時輸;嚴重出血(WHO 第 3、4 級)或重要部位(含中樞神經與眼)出血可用較高門檻,最高到 100 K/μL33
  • BCSH:嚴重出血維持 >50 K/μL,大量出血初期可考慮經驗性輸注(1C);多重外傷、TBI 或自發性腦出血維持 >100 K/μL(2C);非嚴重、非危及生命的出血,<30 K/μL 時可考慮輸(2C)28
  • ⚖️ 重症或大量出血:CHEST(ICU)對嚴重活動性出血 <50 K/μL 時輸(conditional recommendation, very low certainty);BSH(大量出血)持續出血維持 >50 K/μL(2C),顱內/脊髓出血或血小板持續下降可能需要更高門檻2934
  • AABB:非手術性顱內出血、血小板 >100 K/μL 的成人(含服抗血小板藥物者),不建議輸血小板(conditional recommendation)26

輸注可能弊大於利或效果有限的病因

  • NICE:慢性骨髓衰竭、自體免疫性血小板低下、HIT、TTP 不例行給預防性輸注31
  • BCSH:血栓性微血管病變只在危及生命的出血時才輸血小板(1C)35
  • BCSH(ITP):不做預防性輸注(1C);處置或手術前只在其他治療失敗和/或處置緊急時才輸,常規門檻可能達不到也可能不需要,需個別評估(1C);嚴重出血時給治療性輸注(多於一劑)(1C),可考慮合併 IVIG(2C)35
  • ⚖️ HIT:NICE 不例行給預防性輸注;BCSH 指出「輸血小板增加血栓風險」的證據薄弱,只來自早年兩個共 16 人的病例系列,較新的兩個共 41 人的病例系列未見相關3136
  • AABB:登革熱造成的消耗性血小板低下、無大出血者,不建議輸血小板(strong recommendation)26

血小板功能異常與抗血小板藥物

  • BCSH:未停用抗血小板藥物時,處置前不輸血小板(2C);服 aspirin、P2Y12 拮抗劑或 GP IIb/IIIa 抑制劑而出血時,先用一般止血措施,必要時停藥並反轉併用的抗凝血劑(2C)28
  • BCSH:風險效益評估支持時,可用 TXA 對抗抗血小板藥物作用(1B);重大出血時可考慮把輸血小板作為額外措施(2C)35
  • BCSH:腎衰竭時避免輸血小板,因輸入的血小板會出現與病人相同的功能異常,且可能導致同種免疫(1B);腎切片前宜先矯正貧血與尿毒(透析),緊急切片可考慮先給 desmopressin(1B)28
  • ACC(抗凝血劑相關出血):腎功能不全者有尿毒症相關血小板功能異常風險,可能受益於 desmopressin 或冷凍沉澱品,並以血液透析改善腎臟狀態37
  • BCSH:先天性血小板功能異常,Glanzmann thrombasthenia 首選 rFVIIa,其他可用 TXA 加 desmopressin(2B);藥物禁忌、無效或出血風險高時才考慮輸血小板,Glanzmann 可考慮 HLA 相合血小板(2C)28
  • BSH(大量出血):血小板數無法反映休克與低血壓病人的血小板功能異常38

劑量、輸後追蹤與增幅不佳

  • NICE:一次不例行輸超過一個劑量;只有嚴重血小板低下合併重要部位(如中樞神經、眼)出血才考慮更多;每次輸後重新評估並驗血小板,需要時再給31
  • BCSH:預防性輸注例行只用一個成人劑量(一單位)(1A)28
  • BCSH:輸注無效(refractoriness)最常見的原因是非免疫因素,如消耗性凝血病、敗血症、脾腫大,約占 80%39
  • BCSH:骨髓衰竭病人的同種免疫性輸注無效,定義為連續 2 次輸 ABO 相同血小板後 10 分鐘至 1 小時的增幅 <5 K/μL,且沒有以非免疫因素為主40
  • BCSH 的血品選擇:有可用時用 ABO 相合血小板以提高增幅(2C);只因非免疫因素無效者不給 HLA 選配血小板(2C);有第一類 HLA 抗體者給 HLA 選配血小板(2C);HLA 選配後仍無效且有 HPA 抗體者給 HPA 選配血小板(2C);沒有輸注無效者不給 HLA 或 HPA 選配血小板(2C)40
  • HLA/HPA 抗體檢驗的申請方式與選配血小板的院內供應:本章來源未規定,宜與血庫及血液科討論

血漿與冷凍沉澱品的輸注指徵與劑量

血漿(FFP)的適應情境

  • NICE:非大量出血、但有臨床意義出血者,只在凝血檢驗異常(如 PT 比值或 aPTT 比值 >1.5)時才考慮 FFP41
  • NICE:未出血者(除非將做有臨床意義出血風險的處置或手術)、或只是要反轉 VKA 時,不輸 FFP 矯正凝血異常;VKA 反轉見 Ch0942
  • BSH(大量出血):持續大量出血且尚無凝血檢驗結果時,FFP 與 RBC 單位比至少 1:2(2B);有檢驗結果後,補 FFP 以維持 PT 比值 <1.5 倍正常平均值(2C)9
  • BSH:肝病病人宜特別注意過量血漿使血管內壓升高的風險,以及標準凝血檢驗監測凝血狀態的侷限;ACC(抗凝血劑相關出血)也指出 PT、INR、aPTT 在肝病不一定反映止血功能4344
  • ACC(抗凝血劑相關出血):血漿輸注可能造成循環容積過量;從開立醫囑到第一單位血漿輸入,可能需時長達 90 分鐘45

沒有出血時:處置前預防性補充

  • NICE:凝血異常且將接受有臨床意義出血風險的侵入性處置或手術者,可考慮預防性 FFP42
  • ⚖️ ESICM(ICU):不建議對凝血異常的重症病人預防性輸血漿,也不建議在床邊侵入性處置前預防性輸血漿(conditional recommendation, very low certainty)3
  • ⚖️ CHEST(ICU):放中心靜脈或動脈導管、床邊胸腔或腹腔穿刺、未切片的支氣管鏡,不建議例行預防性 FFP;床邊腰椎穿刺則建議輸 FFP 使 INR 達 1.5–2 後再做(皆 conditional recommendation, very low certainty);CHEST 以 INR 延長作為凝血異常的實務定義46

冷凍沉澱品與 fibrinogen 補充

  • NICE:非大量出血、有臨床意義出血且 fibrinogen <1.5 g/L 時,考慮冷凍沉澱品;未出血且不做有出血風險處置者不輸;fibrinogen <1.0 g/L 且將做有出血風險處置者,可考慮預防性輸注47
  • BSH(大量出血):fibrinogen <1.5 g/L 時建議補充(非懷孕者,2B);產後出血則在 fibrinogen <2.0 g/L 時建議補充(2B);FFP 所含 fibrinogen 不足以快速提升濃度,宜另給冷凍沉澱品或 fibrinogen concentrate48
  • ⚖️ ESAIC(外傷):大出血合併低 fibrinogen(黏彈性檢測顯示功能缺乏,或 Clauss fibrinogen ≤1.5 g/L)時,給 fibrinogen concentrate 或冷凍沉澱品;起始建議 3–4 g,約當 15–20 個單人份冷凍沉澱品49

份量估計與補充後追蹤

  • 劑量(成人):BSH 的 FFP 一般劑量 15–20 mL/kg,但大量出血時要矯正凝血異常有其困難;NICE 冷凍沉澱品成人劑量 2 pools(英國冷凍沉澱品以五人份 pool 發放,見下一行 BSH;台灣血庫多以單人份計,換算請依院內血庫規範,不宜照字面開 2 單位)3850
  • BSH:兩個五人份冷凍沉澱品 pool 約可使成人 fibrinogen 上升 1 g/L;fibrinogen concentrate 4–5 g 也約可上升 1 g/L38
  • NICE:輸 FFP 後重新評估並重驗凝血功能,確認劑量足夠,需要時再給;冷凍沉澱品輸後重新評估並重驗 fibrinogen51
  • BSH:fibrinogen 宜用 Clauss 法測定;部分以 PT 推算的 fibrinogen 方法會給出假性偏高的功能值52
  • 大量出血之外(如處置前補充)輸後多久複驗凝血功能與 fibrinogen:本章來源未規定;大量出血時的頻率見上一段「重複檢驗與生命徵象追蹤」

特殊處理血品:照射、減除白血球與洗滌血品

照射血品:預防輸血相關移植物對抗宿主病(TA-GvHD)

  • BSH(照射血品):TA-GvHD 罕見但通常致命,是輸入含淋巴球血品的併發症53
  • BSH(照射血品):以經驗證的 gamma 或 X 光照射是建議的預防方法(1/B);單純減除白血球不足以預防高風險病人的 TA-GvHD(1/C);一般洗滌紅血球無法明顯減少白血球,高風險病人仍需照射54
  • BSH(照射血品):高風險病人的紅血球、血小板與顆粒球都宜照射(冷凍解凍去甘油的紅血球除外);FFP、冷凍沉澱品與分餾血漿製品不需照射(1/B);顆粒球一律照射後儘快輸注(1/C)55
  • BSH 需照射血品的成人族群:異體 HSCT 受者,自前置化療或放療開始(1/B);自體幹細胞採集前 7 天至採集期間(1/C);所有自體 HSCT 病人自調理化療或放療開始至移植後 3 個月(調理含全身放射治療者 6 個月)(1/C)56
  • BSH:異體 HSCT 後須同時符合移植超過 6 個月、淋巴球數回升(門檻見原文)、無活動性慢性 GvHD、停用所有免疫抑制劑,才停用照射血品56
  • 上一行的淋巴球門檻:本機文字層小數點遺失,無法逐字比對,數值見原文 p.10
  • BSH:Hodgkin lymphoma 任何期別,終身使用照射紅血球與血小板(2/C);purine analogue(fludarabine、cladribine、bendamustine、pentostatin)治療者終身使用照射血品(2/C)57
  • BSH:CLL 或其他血液疾病以 alemtuzumab 治療、再生不良性貧血以 ATG 或 alemtuzumab 治療、罕見免疫失調接受 ATG 等 T 細胞清除治療者,使用照射血品(2/C)58
  • BSH:CAR-T 治療者自淋巴球採集前 7 天至採集期間使用照射血品,並持續到 CAR-T 輸注後 3 個月;若有 Hodgkin lymphoma 或 purine analogue 治療史則終身使用(1/C)58
  • BSH:一等或二等親捐贈的細胞性血品與新鮮血漿、所有 HLA 選配血品,即使病人免疫功能正常也要照射(1/B)59
  • BSH 不需照射的情況:HIV 抗體陽性或 AIDS 成人(1/B);急性白血病或 NHL(含未用 alemtuzumab 的 CLL),除 HLA 選配血小板、顆粒球、親屬捐血或治療相關適應症外(2/C);未接受 ATG 等治療的再生不良性貧血(1/B);rituximab(1/B);MS 或血管炎依現行方案使用 alemtuzumab、器官移植以 alemtuzumab 或 ATG 誘導或治療排斥(1/B)60
  • BSH:緊急時不宜為了找照射血品而延誤紅血球或血小板輸注,宜迅速提供減除白血球血品;因緊急改用未照射血品時宜記錄,並觀察之後 6 週有無 TA-GvHD 徵象(1/C);沒有照射血品時,血庫可優先發放儲存 >14 天的紅血球(2/C)61
  • BSH:照射紅血球鉀離子滲漏增加;大量出血時快速輸入照射紅血球可能促成高血鉀,除非另有照射適應症,大量出血宜避免輸照射血品62

減除白血球與洗滌血品

  • INS:減除白血球宜在儲存前或採血後不久進行;床邊過濾效率較差,曾與部分病人嚴重低血壓有關;減除白血球的紅血球與血小板可降低發燒反應、HLA 同種免疫、過敏反應與 CMV 傳播的風險63
  • INS:輸注顆粒球或造血幹細胞時不可使用白血球過濾器63
  • BSH(輸血反應):反覆發燒反應者先試在預期反應發生前 1 小時口服 paracetamol(以畏寒、寒顫為主者可用 NSAID,宜逐案評估藥物風險);仍反覆出現中重度發燒反應者,可試用洗滌血品(紅血球與血小板)64
  • BSH(輸血反應):反覆中重度過敏反應者,選項包括改用懸浮於 platelet additive solution 的 pooled 血小板(若先前對單一捐血者分離術血小板反應),或洗滌紅血球或血小板64
  • BSH(輸血反應):確診 IgA 缺乏(IgA <0.07 g/L)且曾有輸血反應者,非緊急輸血宜用洗滌血品,但救命輸血不宜因拿不到而延誤,並密切監測64
  • BCSH:有非輕微過敏反應史者,用懸浮於 PAS 的血小板;反應持續或嚴重時,可能需要洗滌血小板(1B)35
  • CMV 陰性血品、病原體減除血品的適用族群:本章來源未規定

向血庫提出特殊需求

  • BSH(照射血品):辨識 TA-GvHD 高風險病人、通知輸血檢驗室,並在醫囑上明確開立「照射」,是照顧團隊的責任(1/C)65
  • BSH:特殊需求(含照射)宜納入每次輸血前的床邊核對並記錄(1/C);共同照護時臨床單位與血庫宜建立溝通流程(1/C);告知病人需要的原因,盡量讓病人隨身攜帶卡片(1/C)66
  • BSH:檢驗資訊系統宜能記錄病人的特殊需求,未經授權不能選出未照射的細胞性血品67
  • INS:床邊核對項目包含特殊輸血需求,例如照射、CMV 陰性、減除白血球、洗滌血品63
  • 院內特殊血品的申請表單、可供應品項與所需時間:本章來源未規定,依院內血庫規範;適應不明或血庫無法提供時宜與血庫醫師討論

輸血前核對、備血與緊急供血

備血檢體與病人辨識

  • BSH(大量出血):儘早、最好在第一次輸血前抽 ABO 血型與抗體篩檢檢體;正確辨識病人與檢體是避免誤輸 ABO 不相容紅血球的基礎25
  • BSH:檢體裝錯病人的血(wrong blood in tube)是 SHOT 最常見的未遂事件,在緊急情境更常見;所有輸血病人都要配戴辨識手圈25
  • NICE:可考慮用電子病人辨識系統提升輸血流程的安全與效率68

床邊核對

  • INS(輸注護理標準):輸血前在病人面前核對正確的病人與正確的血品13
  • INS:血品自血庫發出時,以及在病人面前準備輸注前,都要核對病人與血品身分並檢查血品外觀63
  • INS 核對項目:輸血醫囑、病人核心身分辨識資料、ABO 與 Rh 血型、捐血識別碼、交叉試驗判讀(如有做)、效期與發血時間、特殊輸血需求63
  • INS:由兩位受過病人與血品辨識訓練的人員,在病人面前獨立雙重核對;電子病人辨識技術與較少的錯輸血品及未遂事件相關63
  • INS:血袋不完整或外觀異常(顏色異常、血塊、滲漏、過多氣泡、異味)時不使用,退回血庫63
  • INS:取血前做基礎評估,包括生命徵象、呼吸、皮膚,以及增加輸血反應風險的狀況(如發燒、心衰竭、腎病、容積過量風險);發燒可能掩蓋急性輸血反應,可能是延後輸血的理由13
  • INS:輸血管路只用 0.9% 生理食鹽水或血品本身 prime;不可經同一管路加入其他輸液或藥物63
  • INS:每單位血品宜在 4 小時內輸完;紅血球通常依血行動力學 1–2 小時,血小板 1 到 2 小時,血漿依耐受儘快或 15–60 分鐘,冷凍沉澱品依耐受儘快輸注63
  • 醫師、護理師與血庫在床邊核對中的責任分工、院內輸血醫囑與核對表單:本章來源未規定,依院內規範
  • 核對時發現病人身分或血袋資訊不符的通報與處理流程:本章來源未規定,依院內規範;輸注中出現反應的處置見本章輸血反應段

血型未明時的緊急供血

  • BSH(大量出血):血型未明或不確定時,宜使用通用血品或適當替代品,以免大出血期間延誤發血(2C)43;ATLS 課程標準:完整交叉試驗在多數血庫約需 1 小時;病人迅速穩定者宜取得交叉試驗紅血球備用;拿不到交叉試驗血時,大出血病人用 O 型紅血球69
  • ATLS(創傷):需要未交叉試驗血漿時給 AB 型血漿;為避免致敏,可能懷孕年齡的女性優先用 Rh 陰性紅血球69
  • BSH(大量出血):醫院宜確保緊急「通用」紅血球可迅速取得,包括 O 型 RBC 緊急庫存;可能懷孕年齡女性(<50 歲)與性別不明者,優先給 O 型 RhD 陰性且 K 陰性的 RBC(2B)9
  • BSH(大量出血):實驗室宜有明確流程,決定何時改用同型血,並考量輸注 O 型紅血球後可能出現混合視野反應(2C)43;ATLS 課程標準:一旦可取得,宜改用同型(未交叉試驗)紅血球而非 O 型;例外是同時處理多名身分不明傷患時,誤輸錯誤血品的風險較高69
  • BSH(大量出血):院內大量輸血流程宜寫明緊急血品(紅血球、血漿、血小板)的放置地點與取用方式;臨床與血庫之間宜採結構化溝通38
  • 未交叉試驗血可發放的單位數、改發同型血的時機與流程、緊急發血的簽署程序:本章來源未規定,依院內血庫流程;大量輸血流程見 Ch09

血小板的 ABO 與 RhD 相容

  • BCSH:醫院宜盡量輸 ABO 相容血小板,尤其長期需要血小板者(2B);為減少浪費可接受 ABO 不相容血小板,經檢測高效價凝集素陰性的血小板、非 O 型血小板或懸浮於 PAS 的 pooled 血小板溶血風險較低(1B)35
  • BCSH:RhD 陰性的女孩或可能懷孕的女性宜給 RhD 陰性血小板,沒有時可給 RhD 陽性並給 anti-D 預防(1B);長期依賴輸血的 RhD 陰性成人首選 RhD 陰性血小板,沒有時可給 RhD 陽性且不需 anti-D(1B)35
  • 紅血球、血漿與冷凍沉澱品在非緊急情境的 ABO 相容規則:本章來源未詳列,依院內血庫規範

大量輸血啟動時機與聯絡

何時啟動:定義與預測工具

  • BSH 指出以失血量或輸血量定義大量出血屬回溯性定義,較武斷且急性期難以套用;現行趨勢改為依病人臨床狀態、生理變化與對復甦的反應作前瞻、動態判斷,例如心跳 >110 次/分和/或收縮壓 <90 mm Hg 20
  • BSH 提醒高齡與懷孕者的上述生理變化可能被掩蓋,延誤診斷 20
  • NICE 的大量出血定義(任一):24 小時內失血超過 1 個血量(約 70 ml/kg,70 kg 成人超過 5 公升)、3 小時內失血達總血量 50%、成人出血速度超過 150 ml/分;臨床實用定義為出血導致收縮壓 <90 mm Hg 或心跳 >110 次/分 70
  • ATLS(創傷):大量輸血最常定義為入院 24 小時內 >10 單位 pRBC,或 1 小時內超過 4 單位;已有多種評分協助決定是否啟動大量輸血方案(MTP),但都不完全準確 69
  • ATLS 依對初始輸液的反應分流:短暫反應者(transient responder)可考慮啟動 MTP;幾乎無反應者應啟動 MTP,並需儘速以手術或血管栓塞止血,同時考慮非出血性休克(鈍性心臟損傷、心包填塞、張力性氣胸) 71
  • ESAIC(創傷出血):建議綜合生理狀態、受傷型態、受傷機轉與對初始復甦的反應評估出血程度(1C);並以 shock index(SI,心跳/收縮壓)和/或脈壓評估低血容休克程度與輸血需求(1C) 21
  • 健康成人 SI 約 0.5 到 0.7;回溯研究中 SI ≥0.9–1.0 與大量輸血增加相關;各種出血預測評分品質不一、缺乏前瞻驗證,均未廣泛使用(ESAIC) 22
  • BSH:第一線人員宜受訓以及早辨識大量失血、熟悉院內大量出血流程(MHP),並知道何時啟動與解除(2B) 9
  • 各院啟動條件與床邊評分以院內大量輸血流程為準;本章來源未規定單一通用評分

啟動後的聯絡與升級

  • BSH:MHP 是各院自訂流程,列明人員、血品與聯絡方式,讓臨床與血庫經約定管道快速供血、不需逐級核准;流程宜寫明啟動血庫緊急應變的聯絡電話(經總機) 38
  • 與血庫的溝通宜即時、目標明確,建議臨床與檢驗端用結構化溝通;病人快速轉往手術室、放射科或他院時通知血庫;出血控制後及時解除 MHP,避免血品浪費 72
  • BSH:第一次輸血前宜儘早抽 ABO 血型與抗體篩檢檢體;所有輸血病人需戴身分手圈 25
  • BSH 結論指出(大量出血):緊急情境中大量出血的主要風險,仍是辨識出血、啟動 MHP 與提供血品的延誤9;ATLS 課程標準亦同:宜及早決定啟動 MTP,以避免凝血異常、低體溫、酸中毒的致命三角;團隊需掌握已給的輸液與血品量及病人反應73
  • 啟動後通知上級,依出血來源由上級決定會診科別;院內啟動電話與血庫聯絡流程依各院規定,本章來源未規定
  • 警訊:快速失血合併低血壓或休克 → 緊急通知上級;休克惡化且無脈搏 → 啟動急救團隊(詳見 Ch19)

大量輸血血品比例與檢測引導

初始經驗性比例

  • ⚖️ 創傷初始比例:BSH 建議血漿早期給予、與紅血球 1:1(不低於 1:2),直到凝血檢驗結果出來(1B);ESAIC 建議兩種策略擇一:fibrinogen concentrate 或 cryoprecipitate 搭配 pRBC(1C),或 FFP:pRBC 至少 1:2(1C),另建議較高的血小板比例(2B) 4374;ATLS 課程標準亦同方向:早期以平衡比例給 pRBC、血漿與血小板並減少過量晶體液,可能改善存活(damage-control resuscitation) 69
  • BSH 通則(創傷另見上列 1:1):出血持續且尚無凝血檢驗時,建議 FFP 與紅血球至少 1:2(2B);無檢驗時宜避免紅血球明顯過多(紅血球比 FFP >2:1);非創傷情境高比例對死亡率的效益不確定 75
  • 證據:PROPPR 試驗中血漿、血小板、紅血球 1:1:1 與 1:1:2 的整體存活無統計顯著差異;1:1:1 組較多達到解剖止血、24 小時內失血死亡較少,但事後分析受質疑 76
  • BSH:危及生命出血可先用 O 型紅血球;具生育潛力女性(<50 歲)與性別不明者優先 O 型 RhD 陰性、K 陰性(2B) 9

轉為檢驗或黏彈性檢測引導

  • BSH 後續目標:PT ratio 維持 <1.5 倍正常平均值(2C);fibrinogen 低於 1.5 g/l 時補充(非懷孕者 2B;創傷 1B),產後出血持續出血且 <2.0 g/l 時補充(2B);出血持續時血小板數維持 >50 K/μL(2C) 77
  • BSH 劑量參考:FFP 一般 15–20 ml/kg;cryoprecipitate 兩個五人份 pool 或 fibrinogen concentrate 4–5 g,約可使成人 fibrinogen 上升 ~1 g/l 38
  • ESAIC:之後以標準凝血檢驗和/或黏彈性檢測(VEM,如 TEG/ROTEM)作目標導向治療(1B);採 FFP 策略時,PT 和/或 APTT >1.5 倍正常或 VEM 顯示凝血因子缺乏才續給 FFP(1C);有 fibrinogen concentrate 或 cryoprecipitate 時不宜用 FFP 矯正低纖維蛋白原(1C) 78
  • ⚖️ 黏彈性檢測的定位:BSH 只在心臟手術建議以 VHA 引導輸血(1B),創傷與產後出血等其他情境由醫院評估成本效益,iTACTIC 試驗中 VHA 與傳統凝血檢驗引導的整體結果無統計顯著差異;ESAIC 則把 VEM 與標準凝血檢驗並列為目標導向依據(1B) 7974

Tranexamic acid(TXA)

  • ⚖️ 適應症:BSH 建議 TXA 用於創傷與產後出血的大量出血,但不用於腸胃道出血(1A);腸胃道出血試驗顯示靜脈栓塞與癲癇風險增加,BSH 認為可能與該試驗 24 小時給藥方式、以及病人常在出血數小時後才到院而錯過纖溶亢進期有關 79
  • 創傷方案(含輕中度 TBI;ESAIC 限出血或有明顯出血風險者):受傷後儘早給、不晚於 3 小時;1 g IV 10 分鐘推注,接著 1 g 輸注 8 小時(BSH 1A;ESAIC 1A,且不必等黏彈性檢測結果,1B) 4380
  • BSH 產後出血方案(與創傷不同):出血開始 3 小時內 1 g IV;30 分鐘後仍出血,或首劑後 24 小時內止血又再出血,再給 1 g(1A) 43
  • BSH:治療每延遲 15 分鐘,存活效益下降 10%,3 小時後無效益 25
  • TXA 腎功能不全時需調整,詳見藥品標示

大量輸血併發症監測:凝血、鈣、體溫、鉀

凝血與檢驗追蹤頻率

  • 凝血異常成因:失血、凝血因子消耗、纖溶活化、復甦輸液稀釋;低體溫、酸中毒與低血鈣會使凝血更差(BSH) 25
  • BSH:出血停止前,依失血嚴重度每 30–60 分鐘重複凝血檢驗與血小板數(1B);fibrinogen 宜用 Clauss 法,而非由 PT 推算 81
  • ESAIC(創傷):入院即開始監測並支持凝血(1B);早期且重複監測凝血,可用 PT/INR、Clauss fibrinogen、血小板數,和/或床邊 PT/INR、黏彈性檢測(1C);重複測 Hb/Hct(1B);以乳酸(無法測時用 base deficit)估計與追蹤出血及組織低灌流(1B) 82
  • BSH:出血早期確認是否使用抗凝或抗血小板藥,可靠的用藥史仍是關鍵 52;ATLS 課程標準另指出:第一小時內取得 PT、PTT、血小板數作基準;許多新型抗凝與抗血小板藥無法由常規 PT、PTT、INR、血小板數偵測 83

低血鈣:成因、判讀與補充

  • 每單位 pRBC 或 FFP 約含 3 g citrate,輸血時 citrate 螯合血中鈣造成低血鈣;出血性休克時肝臟灌流不足、肝功能常受損,citrate 代謝變慢(ESAIC) 84
  • ⚖️ 是否常規補鈣:ESAIC 建議重大創傷、尤其大量輸血時監測游離鈣並維持在正常範圍,以 calcium chloride 矯正低血鈣(均 1C);BSH 寫監測鈣濃度並視需要補充;ATLS 則指出多數輸血病人不需補鈣,需要時依游離鈣濃度給予,過量補鈣可能有害 852583
  • ESAIC:輸血引起的低血鈣,游離鈣 <0.9 mmol/L 或校正總鈣 ≤7.5 mg/dL 時宜及時矯正;游離鈣 <0.8 mmol/L 與心律不整相關;但尚無資料顯示預防或治療低游離鈣能降低大量輸血病人死亡率 86
  • 判讀看游離鈣:多數血氣分析儀可直接測;檢驗室凝血檢體經 citrate 抗凝後再回鈣,無法反映低血鈣對凝血的影響(ESAIC) 84
  • 心電圖與症狀:ERC 電解質表把大量輸血列為低血鈣原因,表現有感覺異常、手足搐搦、癲癇、房室傳導阻滯,心電圖可見 QT 延長、T 波倒置、心臟傳導阻滯,嚴重時心跳停止;SfE 也列 QT 延長與心律不整 8788
  • 鑑別其他原因(是否真的是輸血相關):SfE 列院內最常見為甲狀腺全切除後副甲狀腺功能受損,其他有嚴重維生素 D 缺乏、低血鎂、細胞毒性藥物、胰臟炎、橫紋肌溶解與大量輸血;ERC 另列慢性腎病、鈣離子通道阻斷劑過量、毒性休克症候群、腫瘤溶解症候群 8887
  • SfE 建議檢查:校正白蛋白的血鈣、磷、PTH、尿素與電解質、維生素 D、鎂 88
  • SfE 嚴重低血鈣(校正白蛋白的血清總鈣 <1.9 mmol/L,和/或低於參考值且有症狀;此門檻是總鈣、不是游離鈣):10% calcium gluconate 10–20 mL 加入 50–100 mL 5% dextrose,IV 10 分鐘並做心電圖監測,可重複至無症狀;之後以 100 mL 10% calcium gluconate 稀釋於 1 L saline 或 5% dextrose,50–100 mL/h 輸注並依血鈣調速 89
  • ERC(心跳停止特殊情境指引的通用電解質表,非大量輸血專屬;低血鈣定義為總鈣 <2.1 mmol/L):10% calcium gluconate 10–20 mL IV 推注 5–10 分鐘;輸注為 100 mL 10% calcium gluconate 加入 1000 mL 0.9% saline 或 5% glucose,50 mL/h,依血鈣調速 87
  • ⚖️ 鈣劑選擇:ESAIC 首選 calcium chloride(10% 溶液 10 mL 含元素鈣 270 mg,10% calcium gluconate 10 mL 僅 90 mg;肝功能異常時也較適合);SfE 以 calcium gluconate 為主,calcium chloride 對靜脈刺激較大,僅宜經中心靜脈給 8690
  • SfE:心律不整或使用 digoxin 者,靜脈補鈣期間宜持續心電圖監測;末期腎病或透析者不宜大量鈣輸注 90
  • ESAIC 未給 calcium chloride 劑量,本章來源未規定;兩者同體積所含元素鈣不同(見上列),不宜直接沿用上列 gluconate 的毫升數
  • 台灣 calcium chloride/calcium gluconate 品項與給付,以及大量輸血時游離鈣的檢測間隔:本章來源未規定,依院內規定

低體溫預防

  • BSH:輸血宜經加溫裝置以減少低體溫;必要時可在 5–10 分鐘內快速輸注 20
  • ESAIC:及早減少熱散失並回溫,達到並維持正常體溫(1C);體溫每降 1 °C,凝血因子功能約降 10% 91;ATLS 課程標準亦同:低體溫需預防,入院已低體溫者需回溫;大量輸液輸血時把液體加溫到 39°C 再輸最有效;血品不可放進保溫箱,但可經靜脈輸液加溫器加溫 69

鉀與其他電解質

  • 大量輸血相關高血鉀的監測頻率與處置:本章來源未規定;高血鉀的心電圖判讀與處置詳見 Ch33
  • 警訊:輸血中出現心律不整或心電圖變化 → 緊急通知上級並查電解質(含游離鈣、鉀);低體溫或難以矯正的凝血異常 → 考慮加護評估

輸血中不適的共通第一步與通報

第一時間固定動作

  • 任何新出現的症狀或徵象:先暫停輸血、以生理食鹽水保留靜脈通路,評估呼吸道、呼吸與循環(1C) 92
  • 嚴重或危及生命的反應:儘速請醫師到場並停止輸血;把血袋與輸液管組從病人身上拆下並留存待查,以靜脈生理食鹽水維持通路 93
  • 因出血而輸血的病人出現低血壓:需審慎評估;若低血壓來自出血,繼續輸血可能救命;若血品最可能是原因,應停止或改用其他血品,並開始處置與檢查(1C) 94
  • 輕微反應(體溫上升 1–2°C、達 ≥38°C 但 <39°C,和/或搔癢、皮疹,沒有其他表現):可給予適當治療並在直接觀察下繼續輸血(2B);中度反應通常宜先尋求緊急醫療意見再恢復輸血 95
  • 治療依症狀與徵象,嚴重反應不宜等檢驗結果才處置(1C);監測脈搏、血壓、體溫、呼吸速率,反覆評估發燒、皮疹、血管性水腫,直接觀察到病況改善為止 93
  • 急性輸血反應的表現(BSH):發燒、寒顫、顫抖、肌痛、噁心嘔吐;蕁麻疹、皮疹、搔癢;血管性水腫;呼吸困難、喘鳴、哮鳴、低血氧;低血壓;疼痛;嚴重焦慮或瀕死感;急性出血傾向 93
  • 嚴重呼吸困難:確認呼吸道通暢,以含儲氣袋面罩給高流量氧氣;低血壓者平躺抬腿;依院內規定通知急救團隊或重症外展團隊 96
  • NICE:輸血前、中、後監測病況與生命徵象,以偵測需及時檢查與處置的急性反應;在有能力監測與處理急性反應的環境下輸血 97
  • 過敏性休克與 TACO/TRALI 的分辨與處置,見本章其他段落與 Ch14

核對、留存與送驗

  • 核對病人本人、身分手圈與血袋相容性標籤的身分資料,確認是否輸到別人的血;目視檢查血袋有無異常凝塊、顆粒,或提示細菌汙染的變色(1C) 92
  • 中度與嚴重反應:抽全血球、腎功能與肝功能作基準;非過敏造成的呼吸症狀加照胸部 X 光 98
  • 把檢查急迫性與臨床資料告知檢驗室;中度發燒持續時,把相關血袋送回檢驗室並聯絡供血機構,以撤回同一捐血的其他血品;抽檢體重做相容性試驗與培養,並檢查尿液血紅素(1C) 98
  • 只有過敏表現的反應不需重做相容性試驗 64

通知血庫與上級的時機

  • 輕微反應也宜告知醫療人員,之後可在直接監督下恢復輸血;中度反應恢復前宜先取得緊急醫療意見;嚴重反應儘速請醫師到場 95
  • 身分核對提示可能 ABO 不相容(輸了別人的血):儘速聯絡血庫;懷疑細菌汙染:儘速通知血庫人員與血液科醫師 99
  • 病人已穩定但原因不明、需決定是否繼續輸血時,宜與上級及血庫討論;院內血庫聯絡與值班流程依各院規定
  • 警訊:輸血中血壓下降、呼吸窘迫或意識改變 → 緊急通知上級;呼吸衰竭或休克 → 加護評估;心跳停止 → 啟動急救團隊

通報、病歷與下次輸血前提醒

  • BSH(英國制度):除輕微發燒和/或過敏反應外,所有輸血反應都需向主管機關與血液安全監視系統通報(MHRA、SHOT),並在院內檢討(1C) 100
  • 懷疑細菌汙染、TRALI,或急性反應合併嚴重嗜中性球或血小板低下時,宜通報供血機構,以移除同一捐血的其他血品 100
  • 中度與嚴重反應由院內輸血團隊檢視:處置與檢查是否適當、規劃病人日後輸血、確認已完成通報、檢討這次輸血是否適當 100
  • 請病人在輸血結束後回報新症狀(1C),特別是發燒、深色尿、黃疸或貧血症狀;延遲性溶血可在數天到數週後出現 101
  • NICE:出院摘要寫明輸血內容、原因與不良事件,並告知病人已不適合捐血 102
  • SHOT 血液安全監視年報(學習要點,非指引建議):既往紅血球抗體紀錄不完整是溶血反應的重要促成因素;年報提出把既往抗體寫入病歷與轉院交接資料、輸血前查閱 103
  • 台灣的輸血不良反應通報管道與表單:本章來源未規定,依院內規定

疑似急性溶血性輸血反應

何時提高警覺

  • 嚴重低血壓或休克、沒有過敏或液體過量徵象時,宜考慮 ABO 血型不相容或細菌汙染(BSH) 96
  • 中度發燒(≥39°C 或比基準上升 ≥2°C,和/或寒顫、顫抖、肌痛、噁心嘔吐)持續不退時,宜考慮細菌汙染或溶血反應(1C);若短暫且只靠症狀治療就恢復,兩者可能性很低 99
  • SHOT 定義急性溶血反應為輸血後 24 小時內出現發燒及其他溶血症狀或徵象;BSH 也把腰痛列在發燒類症狀,急性出血傾向列為反應表現 104105
  • 嚴重反應不宜等檢驗結果才治療;身分核對不符時直接當作可能 ABO 不相容處理並通知血庫 106

送血庫與溶血檢驗

  • BSH 檢查表(發燒持續者):血袋送回檢驗室;輸血前與輸血後檢體都重做相容性試驗與 DAT,輸血後 DAT 陽性或變強時做 elution;haptoglobin、LDH;凝血篩檢;尿液血紅素;病人血液培養;另加全血球、腎與肝功能 107
  • 成人輸血小板與血漿較少造成明顯溶血,溶血檢查價值有限 107
  • SHOT 年報(學習要點,非指引建議):輸血後重複血液與生化檢驗有助早期發現溶血反應,尤其緊急發血之後 108

支持性處置與升級

  • ABO 不相容與細菌汙染都需支持性照護:輸液復甦,由專家評估是否需要強心劑、腎臟或呼吸支持;合併出血的瀰漫性血管內凝血(DIC)以血品治療 106
  • 嚴重反應依院內規定通知急救團隊或重症外展團隊,後續處置需專家評估與專科支援 96
  • 輸液目標(如尿量)、容積過量風險下的再評估方式與利尿劑是否有角色:本章來源未規定;少尿與急性腎損傷處置詳見 Ch11
  • 警訊:低血壓、少尿或出血傾向 → 可能合併 DIC 或腎衰竭,緊急通知上級,由上級決定會診血液科與腎臟科;休克持續惡化 → 加護評估

疑似輸血傳染細菌感染(血品汙染)

提示血品汙染的線索

  • 發燒合併休克或嚴重低血壓、血袋有提示細菌汙染的變色,或中度發燒持續不退時,宜懷疑血品汙染(BSH,見上段);嗜中性球低下病人本身的敗血症常與輸血反應混在一起 109

病人端與血品端採檢、通報

  • 病人端:先抽血液培養(周邊靜脈;有中心導管時也經導管抽),再開始廣效靜脈抗生素(可用院內嗜中性球低下敗血症的經驗性方案) 99
  • 血品端:血袋與輸液管組留存送回;由供血機構召回該血品作培養,並召回、隔離同一捐血製成的其他血品 106
  • 通報:儘速通知血庫人員與血液科醫師;懷疑細菌汙染時通報供血機構是必要步驟(BSH) 110

經驗性抗生素與升級

  • 抗生素時機(SSC 敗血症指引):可能、很可能或確定的 septic shock,以及很可能或確定的 sepsis(無休克),均建議儘速給予、理想在辨識後 1 小時內(strong,極低確定性);詳見 Ch17 111
  • SSC:可能 sepsis 但無休克者,建議先做限時快速檢查,感染疑慮仍在時於懷疑 sepsis 起 3 小時內給抗生素(conditional,極低確定性) 111
  • BSH 輸血反應指引不涵蓋心肺衰竭或細菌性敗血症的詳細內科處置 112
  • BSH 指向嗜中性球低下敗血症方案;NICE 嗜中性球低下敗血症指引(原族群為癌症治療中病人):需靜脈治療者,初始經驗性用 piperacillin with tazobactam 單一 β-lactam,除非有病人特定或當地微生物學禁忌;以下僅針對嗜中性球低下敗血症:除非有病人特定或當地微生物學適應症,初始不用 aminoglycoside(單用或併用),有中心靜脈導管者也不經驗性加 glycopeptide 113
  • piperacillin/tazobactam 劑量、腎功能不全調整(需調整,詳見藥品標示)、台灣給付與感染管制通報流程:本章來源未規定,依院內方案與 Ch17
  • 警訊:發燒合併休克 → 緊急通知上級並由上級決定會診感染科;休克需升壓劑 → 加護評估(休克處置詳見 Ch19)

輸血後呼吸困難:TACO 與 TRALI 的區分

輸血中新發呼吸困難的第一步

  • BSH:輸血中出現任何新症狀或徵象,先暫停輸血但保留靜脈通路,核對病人、手圈與血袋相容標籤,目視檢查血袋,並量標準生命徵象(1C)101
  • BSH:嚴重呼吸困難時確保呼吸道暢通,以附儲氣袋面罩給高流量氧;若有喘鳴音但無上呼吸道阻塞,可考慮霧化吸入短效支氣管擴張劑(如 salbutamol)96
  • BTS:無高碳酸血症呼吸衰竭風險的急症病人,目標 SpO2 為 94–98%(grade D);有風險者另見 Ch07114
  • BSH:排除過敏後,沒有休克的嚴重呼吸困難要考慮 TACO、TRALI 或 TAD;在等待緊急專家評估的同時開始高流量氧,初步檢查包括胸部 X 光與血氧99
  • BSH:中度與重度反應都做標準檢查(全血球計數、腎功能、肝指數);非過敏所致的呼吸症狀加照胸部 X 光(2C)115
  • BSH:非過敏所致的呼吸症狀,建議評估左心房高壓(如心臟超音波、輸血前後 NT-proBNP),協助判斷是哪一種肺部併發症(2B)64

TACO 的現行監測定義(ISBT/IHN/AABB 修訂版)

  • 修訂版定義:至少一項必要條件在輸血中或輸血後 12 小時內出現,且必要加附加條件合計三項以上116
  • 必要條件(任一):急性或惡化的呼吸窘迫;或急性、惡化的肺水腫(依理學檢查、胸部影像、其他非侵入性心功能評估或合併判斷)116
  • 附加條件:無法以原本疾病解釋的心血管變化(心搏過速、高血壓、頸靜脈怒張、心影擴大、周邊水腫);體液過多(正水分平衡或利尿後臨床改善)116
  • 附加條件(生物標記):BNP 或 NT-proBNP 高於年齡別參考範圍,且大於輸血前數值的 1·5 倍116
  • 與舊版的差異:舊版只收輸血結束後 6 小時內;修訂時納入可能以低血壓(而非高血壓)表現、以及超過 6 小時才發生的病例117
  • 限制:此監測定義無法有效區分 TACO 與其他帶呼吸表現的輸血併發症;TRALI 同樣常有呼吸窘迫與肺水腫(多在 6 小時內出現),也可能有心血管變化118
  • TACO 風險因子:心臟、肺或腎臟疾病;高齡(≥70 歲);低體重;輸血前已正水分平衡;放慢輸注速度與預先給利尿劑可預防許多病例;少量血品也可能誘發119

床邊區分線索:TACO、TRALI、TAD 比較

  • 發生時間:TACO 為輸血中至輸血後 12 小時內;TRALI 為輸血中至 6 小時內;TAD 為 24 小時內120
  • 血壓:TACO 較可能高血壓、脈壓變寬,也可能低血壓;TRALI 較可能低血壓,通常沒有高血壓或脈壓變寬120
  • 體液與利尿反應:TACO 有正水分平衡、利尿後臨床改善;TRALI 兩者都沒有120
  • 利鈉肽:TACO 會上升(輸血前就可能已偏高);TRALI 不升或僅輕度上升120
  • 影像與痰:兩者都可見白肺;心影擴大或血管蒂變寬、Kerley B 線、支氣管周圍袖套、肋膜積液支持 TACO;TRALI 通常沒有肋膜積液,可有大量粉紅色泡沫痰120
  • 背景:TACO 多有心血管、腎臟、肺部疾病;TRALI 多有直接或間接肺損傷因子,捐血者可能驗到抗 HLA 或 HNA 抗體;兩者都可能體溫上升,TRALI 可有短暫白血球下降120
  • TAD:與輸血時間相關的呼吸窘迫,且不符合過敏反應、TRALI、TACO 的條件時才歸類;TACO 與 TRALI 也可能同時存在121
  • TRALI 的正式診斷標準與分型(BSH 附錄 S4/S5 與國際 TRALI 共識定義):本機無全文,本章來源未規定

疑似 TACO:利尿劑使用與監測

  • BSH:區分很重要,因為 TRALI 的主要治療是呼吸支持,而血管內容積已不足的病人用 loop diuretic 可能增加死亡與併發症99
  • ISBT:TACO 病人常有正水分平衡,利尿後臨床改善,一般使用 IV loop diuretic(furosemide)122
  • ⚖️ 劑量參考 ESC 急性心衰竭指引(非針對 TACO):未用過利尿劑者通常 IV furosemide 40 mg(或等效)反應良好;已長期使用 loop diuretic 者可考慮 IV 給平日口服劑量的兩倍123
  • ESC 反應評估:2 小時尿鈉 ≥70 mEq/L 或前 6 小時尿量 ≥100 mL/h 視為反應良好;頻繁檢查低血壓與灌流不足,肌酸酐與電解質至少每 24 小時驗一次124
  • 反應不足時的加量、加第二種利尿劑與最大劑量:詳見 Ch07「心衰竭:利尿劑起始、評估反應與加量」
  • TACO 專屬的利尿劑劑量、重複間隔,以及台灣 furosemide 品項、劑型與健保給付:本章來源未規定

疑似 TRALI:呼吸支持、升級與通報

  • BSH:嚴重反應的後續處置依專家評估,依院內規定通知急救小組或加護外展團隊;及時處置可能救命,不宜等檢驗結果96
  • BSH:強烈懷疑 TRALI 時,與國家血液服務的血液科醫師討論,因為可能需要調查捐血者99
  • BSH:疑似 TRALI 時通報血液服務,以便把同一捐血者的其他血品撤出供應100
  • BSH:除輕度發熱或過敏反應外,所有輸血反應都要向主管機關與血液安全監測系統通報,並在院內檢討(1C)64
  • TRALI 的插管、正壓通氣與轉加護病房條件:本章來源未規定;呼吸衰竭的升級流程詳見 Ch07「HFNC/NIV 失敗與升級到加護層級」
  • 台灣的輸血不良反應通報管道:本章來源未規定

輸血過敏反應:輕重分層與處置

過敏反應的輕重怎麼分

  • BSH 輕度:只有搔癢或皮疹、沒有其他表現,可在適當治療與直接觀察下繼續輸血(2B)95
  • BSH 中度:可有血管性水腫與呼吸困難,但未嚴重到危及生命99
  • BSH 嚴重:休克或嚴重低血壓合併喘鳴音或吸氣喘鳴,強烈提示 anaphylaxis 合併呼吸道阻塞,尤其有血管性水腫或蕁麻疹時;快速出現的呼吸道、呼吸、循環問題伴皮膚黏膜變化也提示 anaphylaxis96
  • WAO 診斷準則:符合 2 項之一即高度可能——皮膚或黏膜急性表現合併呼吸、循環或嚴重腸胃症狀;或暴露於已知或高度可能過敏原後急性低血壓、支氣管痙攣或喉部受侵犯(即使沒有皮膚表現)125
  • RCUK:只有皮膚或黏膜變化不算 anaphylaxis 的徵象;有疑慮時給 IM adrenaline 並尋求專家協助126

輕度過敏:減速與抗組織胺

  • BSH:輕度過敏反應可放慢輸血速度並給抗組織胺;不宜常規使用類固醇(2C)115
  • BSH:全身性抗組織胺如 chlorphenamine 口服或 IV,對部分輕度反應有效107
  • BSH:類固醇只下調晚期發炎反應,對急性症狀沒有角色;中度過敏的呼吸症狀可加給氧與吸入型短效支氣管擴張劑99
  • 單純蕁麻疹時抗組織胺的具體劑量、頻率,以及台灣品項與健保給付:本章來源未規定

過敏反應後能否恢復輸血、由誰決定

  • BSH:反應輕微時通知醫療人員,可在直接監督下重新開始輸血95
  • BSH:中度反應重新開始前通常宜先尋求緊急醫療意見;例外是症狀有明顯其他解釋,或病人過去有類似且已查過的非嚴重反應95
  • BSH:中度反應除上述例外,只有完成完整臨床評估後才恢復該袋血品99
  • BSH:嚴重或危及生命的反應,儘速請醫師並停止輸血;拔下血袋與輸血管保留供調查,以生理食鹽水維持靜脈通路127
  • BSH:只有過敏表現的急性輸血反應不需要重做相容性試驗128
  • 恢復輸血需經主治醫師或血庫同意與否:BSH 只寫「通知醫療人員」「尋求緊急醫療意見」,未指定同意者;本章來源未規定

嚴重過敏:轉入 anaphylaxis 處置

  • BSH:anaphylaxis 以 IM adrenaline 治療;血小板低下或凝血異常者也照樣給 IM(1A);IV adrenaline 只由加護或麻醉等專家給96
  • BSH 劑量:成人 IM adrenaline 0.5 mL 1:1000(500 μg),打在大腿前外側中段;依血壓、脈搏與呼吸功能,必要時每 5 分鐘重複96
  • RCUK:成人 500 micrograms IM;呼吸道、呼吸、循環問題持續時 5 分鐘後重複;2 劑 IM 後仍持續,屬難治型,及早尋求專家協助129
  • BSH 支持治療:快速給 500–1000 mL 晶體液;氣喘或喘鳴持續可考慮吸入或 IV 支氣管擴張劑;低血壓者平躺抬腿,意識不清或噁心有嘔吐風險者採復甦姿勢96
  • BSH 劑量(anaphylaxis 初步復甦後、合併皮膚症狀時):chlorphenamine 10 mg IM 或緩慢 IV96
  • ⚖️ RCUK:抗組織胺是第三線,不宜用來處理 anaphylaxis 初期的呼吸道、呼吸、循環問題;穩定後若皮膚症狀持續,可給非鎮靜性口服抗組織胺,優先於 chlorphenamine130
  • BSH:懷疑嚴重過敏時,可考慮連續測 mast cell tryptase(反應當下、1–2 小時、24 小時)107
  • BSH:因出血而輸血的病人出現低血壓時,若低血壓來自出血,繼續輸血可能救命;若血品最可能是原因,停止或改用其他血品(1C)131
  • anaphylaxis 的完整流程(給氧、輸液、難治型的輸注藥物、觀察時間):詳見 Ch07「嚴重過敏反應(anaphylaxis)」
  • BSH:發生 anaphylaxis 後,若病因不確定(如同時給了其他藥物),與過敏或免疫科討論(2C);輸血 anaphylaxis,或輸血開始後 15 分鐘內反覆出現嚴重發熱或發炎反應者,測 IgA(2C)132

反覆過敏反應:血品選擇與預防

  • BSH:反覆輕度過敏反應,沒有證據支持常規以抗組織胺或類固醇預防;宜排除藥物或乳膠手套過敏等其他原因(2C)132
  • BSH:預防性給 diphenhydramine 的研究(含一個大型 RCT)都未顯示有效,不論過去是否有反應107
  • BSH 反覆中重度過敏的選項:先前對 apheresis platelets 反應者改用懸浮於 platelet additive solution 的 pooled platelets(2B);可考慮抗組織胺預防(2B);不建議常規類固醇預防(2C)132
  • BSH 反覆中重度過敏的選項(續):輸洗滌紅血球或血小板(2C);血漿置換者對 FFP 反覆過敏可用 pooled solvent–detergent 處理血漿(2B);輸血緊急且不輸風險更大時,在有急救設備的區域直接監測下輸標準血品(2C)132
  • BSH:確診 IgA 缺乏(IgA <0.07 g/L)且有輸血反應史者,擇期輸血用洗滌血品,但救命輸血不宜因此延誤,並密切監測(1C)133

輸血中發燒寒顫:良性發熱反應與溶血、感染的區分

發熱反應的分級線索

  • BSH 輕度:體溫上升 1–2°C 達 ≥38°C 但 <39°C、沒有其他表現,可在適當治療與直接觀察下繼續輸血(2B)95
  • BSH 中度:體溫 ≥39°C 或比基準上升 ≥2°C,和/或寒顫、發抖、肌痛、噁心或嘔吐99
  • BSH:反應短暫、只靠症狀治療就恢復,細菌污染或溶血非常不可能;中度發燒症狀持續時要考慮細菌污染或溶血反應(1C)99
  • BSH:休克或嚴重低血壓但無 anaphylaxis 或體液過多表現時,考慮 ABO 血型不相容或細菌污染96
  • BSH:低血壓定義為收縮壓單獨下降 ≥30 mm Hg 且降到 ≤80 mm Hg;發燒合併腰痛也列入需檢查的症狀組合107
  • BSH:病人原有疾病可能混淆判斷,例如嗜中性球低下病人剛好在輸血時發生敗血性發燒101

發燒寒顫時的處置與檢查

  • BSH:核對身分與血袋,目視檢查血袋有無異常凝塊、顆粒或提示細菌污染的變色;身分核對提示是輸給別人的血而 ABO 不相容時,儘速聯絡輸血實驗室121
  • BSH:懷疑細菌污染時,先抽血培養(周邊靜脈,有中心導管者也從導管抽)再開始廣效 IV 抗生素(可用院內嗜中性球低下敗血症方案);通知輸血實驗室與血液科,由血液服務召回並培養該袋血品99
  • BSH:中度發燒症狀持續時,把相關血袋退回實驗室並聯絡血液服務撤回同捐血者其他血品;抽血重做相容性試驗與培養,並驗尿中血紅素(1C)115
  • BSH 持續發熱的溶血檢查:輸血前後檢體都做相容性試驗與 DAT、haptoglobin、LDH、凝血篩檢、尿中血紅素、病人血液培養;成人輸血小板或血漿不太會造成明顯溶血,溶血篩檢價值有限107
  • BSH:發燒短暫、只靠症狀治療就恢復者,通常不需要再做排除污染或溶血的檢查115
  • ABO 不相容與敗血症的完整處置:詳見本章急性溶血相關段落與 Ch17「發燒」

發燒後能否恢復輸血

  • BSH:單純體溫上升、沒有寒顫發抖或其他生命徵象變化,通知醫療人員後可在直接監督下重新開始95
  • BSH:中度反應重新開始前通常宜先尋求緊急醫療意見,除非症狀有明顯其他解釋或過去有類似且已查過的非嚴重反應;該袋只在完整臨床評估後才恢復134
  • BSH:嚴重或危及生命的反應(如疑似溶血、細菌污染)停止輸血,血袋與輸血管保留調查127
  • 恢復輸血需經上級醫師或血庫同意與否:BSH 未指定同意者;本章來源未規定

發熱反應的退燒藥

  • BSH:輕度單純發熱反應可給口服 paracetamol,成人 500–1000 mg(2C)135
  • BSH:paracetamol 退燒有用,但對寒顫、發抖效果較差;NSAID 可能較有效(證據來自非輸血相關發燒的系統性回顧),但宜逐案權衡用藥風險與反應嚴重度136
  • BSH:血小板低下、血小板功能不良或腎功能不全者使用 NSAID 宜謹慎115
  • paracetamol 的給藥間隔與每日上限、肝功能不全時的調整(需調整,見藥品標示),以及台灣品項與健保給付:本章來源未規定

預防發熱反應再發

  • BSH:反覆發熱反應者,建議試用預期反應前 1 小時口服 paracetamol;以寒顫發抖為主者可改用 NSAID,但宜逐案權衡(2C)107
  • BSH:預處理後仍有中度或重度發熱反應者,試用洗滌血品(紅血球與血小板);沒有過敏症狀時,預防性抗組織胺或類固醇沒有角色(2C)107
  • BSH 證據:paracetamol 預處理的研究品質不足、結果互相矛盾,多項研究顯示它無法預防寒顫發抖;儲存前去白血球可降低發熱反應發生率137

輸血後數日至數週的血色素或血小板下降:遲發性溶血與輸血後紫斑

遲發性溶血(DHTR)的辨識線索

  • BSH:遲發性溶血可在輸血後數日到數週才出現;宜請病人輸血後回報發燒、茶色尿、黃疸或貧血症狀101
  • SHOT 血液安全監測年報(監測年報,非指引)定義:輸血 24 小時內出現發燒與溶血徵象為急性溶血反應;超過 24 小時才出現為遲發性溶血反應104
  • SHOT(監測年報通報病例,非指引):遲發性溶血多來自過去曾驗出、但抗體量降到測不到的紅血球抗體;Kidd(Jk)系統抗體最常見;跨院就醫時抗體史未傳遞是重要原因138
  • SHOT(監測年報,非指引):hyperhaemolysis 比 DHTR 更嚴重,輸入的與病人自己的紅血球都被破壞;7 天內發生者 DAT 通常陰性,超過 7 天者 DAT 常陽性;多見於鐮刀型貧血139
  • SHOT(監測年報,非指引):溶血反應的典型症狀與其他疾病重疊,宜同時密切追蹤臨床觀察與檢驗結果;誤判為溶血也可能掩蓋其他問題140

輸血後的血色素與腎功能追蹤

  • NICE:無活動性出血的成人建議採單單位紅血球輸注,每輸完一單位,重新評估臨床狀況並驗血色素,需要再決定是否續輸;每次輸血小板後也重新評估並驗血小板141
  • SHOT(年報 learning point,非指引):輸血後宜嚴格監測,包括重複血液學與生化檢查,緊急發血後尤其重要;未做輸血後檢驗是錯失早期發現溶血的機會108
  • BSH:中重度急性輸血反應時驗全血球計數與腎功能、肝指數,作為之後惡化時的基準,也可能提早顯示溶血115
  • 輸血後第幾天追蹤血色素、膽紅素與腎功能的具體時間點:本章來源未規定

輸血後紫斑(PTP)

  • BSH 血小板指引:PTP 罕見,是輸血後因抗血小板特異抗原抗體造成的嚴重血小板低下,出血可能嚴重甚至致命;多產婦女是主要高風險族群36
  • BSH 血小板指引:PTP 的首選治療是 IVIG(1C);目前做法是不等檢驗結果就給高劑量 IVIG,隨機捐血者血小板保留給嚴重出血142
  • BSH 血小板指引:免疫性血小板低下不宜預防性輸血小板(1C)36
  • BSH:急性輸血反應合併嚴重嗜中性球或血小板低下時,通報血液服務以撤回同捐血者的其他血品100
  • PTP 典型出現在輸血後第幾天、IVIG 劑量:本章來源未規定

疑似遲發性反應何時找血液科

  • SHOT(年報 learning point,非指引):及早辨識 hyperhaemolysis(尤其鐮刀型貧血病人),並儘速升級給血液科與輸血專家,可改善臨床決策與預後143
  • 一般遲發性溶血反應的會診時機與會診科別:本章來源未規定

輸血後全血球低下合併多系統表現:TA-GvHD

TA-GvHD 的辨識線索

  • BSH 輻照指引:TA-GvHD 罕見、通常致命,來自含淋巴球的血品53
  • 表現:皮疹、發燒、肝指數上升、全血球低下、腹瀉、骨髓再生不良或細胞稀少、肝腫大144
  • 時間:文獻回顧中異常在輸血後數週內出現、最晚約 6 週(下限數字在文字檔斷行,見原文 p.2),從輸血到第一個症狀的中位數為 11 天;SHOT 病例多在輸血後 5 到 20 天出現症狀145
  • 診斷:通常靠皮膚、腸道或肝臟切片;也可在周邊血以 DNA 擴增證明有捐血者細胞145
  • 免疫功能正常者也可能發生,特別是血品來自 HLA 單倍相合的非親屬或家屬;捐受者共享 HLA 抗原是最強的風險因子145
  • 相關血品多為新鮮的全血或紅血球,沒有儲存超過 2 週的血品造成病例;去白血球後仍有病例報告145

TA-GvHD 高風險族群(需輻照血品)

  • 所有異體造血幹細胞移植受者,從開始移植前調理化療/放療起使用輻照血品(1/B)56
  • 異體 HSCT 停用輻照血品須同時符合:移植滿 6 個月以上、淋巴球計數高於原文門檻(文字檔數值斷裂,見原文 p.10)、無活動性慢性 GvHD、已停用所有免疫抑制劑;有慢性 GvHD 或仍需免疫抑制治療者無限期使用(2/C)56
  • 自體幹細胞移植:骨髓或周邊血幹細胞採集前 7 天至採集期間使用(1/C);並從調理治療開始至移植後 3 個月(調理含全身放射治療則 6 個月);因調理、原疾病或過去治療(如 Hodgkin lymphoma、purine analogue)需要者終身使用(1/C)146
  • Hodgkin lymphoma 任何分期,終身使用輻照紅血球與血小板(2/C)147
  • 使用 purine analogue(fludarabine、cladribine、bendamustine、pentostatin)者終身使用;CLL 等血液疾病用 alemtuzumab、再生不良性貧血用 ATG 或 alemtuzumab 者也需輻照血品(2/C)58
  • 嚴重先天性 T 淋巴球免疫缺乏(1/B);一、二等親捐血與 HLA 選配血品即使病人免疫正常也要輻照(1/B);所有顆粒球都要輻照148
  • 懷疑病人有嚴重 T 淋巴球免疫缺乏時(尚在檢查中),檢查期間先給輻照血品;是否屬此情況不確定時諮詢臨床免疫科(1/C)149
  • CAR-T:從採集淋巴球前 7 天起持續使用輻照血品,直到 CAR-T 輸注後 3 個月;有 Hodgkin lymphoma 或 purine analogue 治療史者終身使用(1/C)150
  • 急性白血病與 non-Hodgkin lymphoma 一般不需輻照血品,除非是 HLA 選配血小板、顆粒球、親屬捐血,或正在/曾接受相關治療(2/C)58
  • 洗滌紅血球不會明顯降低白血球量,高風險病人仍需輻照61
  • 緊急時不宜為了找輻照血品延誤紅血球或血小板;因緊急而輸了未輻照血品者宜記錄,並在之後 6 週觀察有無 TA-GvHD(1/C)151
  • 台灣血品輻照的申請流程與健保給付:本章來源未規定

疑似 TA-GvHD 時的會診

  • 疑似 TA-GvHD 時的會診科別、會診時機與治療:本章來源未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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